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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瑞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出具
了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
投高新”)、成都力思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霍尔果斯力思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思特”)87.32%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投高新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新的母公司国家开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
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7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 元/股,上市公司 2018 年 1-5 月的基
本每股收益为 0.05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备考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
收益为 0.31 元/股,备考财务报表 2018 年 1-5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 元/股。公司最近
一年和一期的每股收益均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后预计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 003895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备考数与实际数变动

总资产                           217,333.32        294,495.56                  77,162.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5,687.75        201,726.86                  66,03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5.16               6.49                      1.33
净资产(元/股)

                                                2018 年 1-5 月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备考数与实际数变动

营业收入                          29,383.38          37,878.01                  8,494.63

利润总额                           2,531.12           3,275.33                    744.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03.80           1,742.84                    539.04
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0.01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备考数与实际数变动

总资产                           250,261.41        325,697.94                  75,436.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252.03        215,752.10                  65,50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5.71               6.94                      1.23
净资产(元/股)

                                                   2017 年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备考数与实际数变动

营业收入                          84,967.50        104,123.82                  19,156.32

利润总额                          16,090.93          19,632.59                  3,54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186.69           9,787.18                  2,600.49
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31                 0.04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
平、每股收益均将有所提升,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增强。

     四、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1、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预期
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未来若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预
期,则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
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重组可能存在的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
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①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争取实现力思特的预期效益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力思特在经
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力思特实现预期效益。
     ②增强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发挥原有业务与力思特在客
户资源、技术储备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不断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③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
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母公
司股东利润的 10%,最近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未来上市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
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高新、实际控制人国投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合法利益。承诺方
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损失,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5)若未来上市公司拟公布股权激励措施,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