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9-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股份”、“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福瑞股份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
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辉 徐妍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0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