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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瑞股份: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19-04-26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副总经理翟秀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翟秀娟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后,翟秀娟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翟秀娟女士上述职务原
定任期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
    截至本公告日,翟秀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1,400股,其配偶或其他关联
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公司将在上述人员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
    特此说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