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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瑞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4-28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
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
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第 4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因监事王立群、王丹丹、田朗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 3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
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