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内蒙古
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本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
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
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我们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或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专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 朋 郭晋龙 耿方圆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