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15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21-139)。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第 1 页 / 共 11 页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 14:30 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 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公司 1 楼大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9:15-15:00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人选暂时缺位,董事会 全体成员共同推举章威炜先生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现场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章之菡律师、卓漫桦律师等各相关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 13 110,544,235 30.2282% 现场投票 3 110,045,535 30.0919% 其中 网络投票 10 498,700 0.1364%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 10 498,700 0.1364% 现场投票 0 0 0% 其中 网络投票 10 498,700 0.1364% 第 2 页 / 共 11 页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代表 陈雪宜女士、股东代表陈土保先生、见证律师章之菡女士、监事林挺先生共同负 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 8 项: 1.00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8.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提案 前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前述提案 1.00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提案 2.00-8.00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方为有效。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提案进行 表决: 第 3 页 / 共 11 页 1.00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重新制定章程;具体内容 详见新的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第 4 页 / 共 11 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第 5 页 / 共 11 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和新的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4.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第 6 页 / 共 11 页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5.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 7 页 / 共 11 页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6.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7.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第 8 页 / 共 11 页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8.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提案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原《投资决策程序与规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部分规则制度修订对比表》和新的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总表决情况: 8.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110,462,835 99.9264% 反对 81,400 0.0736%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第 9 页 / 共 11 页 8.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417,300 83.6776% 反对 81,400 16.3224% 0 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关于龚少晖先生表决权委托及本次投票事项的特别说明: 2020 年 1 月 10 日,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 达证券”)签署《表决权委托书㈠》《表决权委托书㈡》,分别:1、将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 19,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 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 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2、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00,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 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至本次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 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33,0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龚少 晖先生持有公司 76,977,735 股股份的表决权,两者合计为 109,977,735 股股份的 表决权;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与龚少晖先生均对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提案投出相同意见(所有提案均同意)的表决票。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章之菡律师、卓漫桦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第 10 页 / 共 11 页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 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第 11 页 /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