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5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1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馨提示
1、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员工的
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
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建议和恳请股东、
股东代表们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2、股东、股东代表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除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外,请务必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会议
当天 11:30 前联系公司(联系方式附后),如实申报个人近期(14 天)行程及健康
状况等防疫信息;请现场与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们于会前 1 小时达到会场,出示
健康码(来自厦门地区之外的人员需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近 14 天到过中高风险
地区和各类防控管理区的人员另需提交最近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当地政
府相关部门另有其他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和办理登记手续,并配合现场工作
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安排引导。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前述议案,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5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8 日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特定时间段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
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非本公司股东亦可受托作为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列席对象:
(1)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共 6 项,具体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6.00 √
之一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前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
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邮件、快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电话、邮件、快件请于 2022 年 5 月 9
日 11:30 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11:30 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相关证
件、资料原件于会前 1 小时到达会场出示健康码、办理登记手续(详见温馨提示)
5、联系方式:
⑴联 系 人:胡谦、赖永忠
⑵联系电话:0592-2950819
⑶电子邮箱:zqb@35.cn
6、会议费用:
⑴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下午 14:50 开始;请提前 1 小时到场)
⑵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51
2、投票简称:三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附件 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
开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股东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股东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股东承担。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2 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持股数量:________股;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1.00 √
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2.00 √
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3.00
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4.00
案》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5.00
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6.00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