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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意见2018-11-0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佰信蓝图”)99.73%
股权、浙江合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信”)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欧比特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就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8 年 8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远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上市公
司子公司铂亚信息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2,300 万元的含税总价购买广州远超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超远”)100%的股权。

    广州远超是一家专业从事系统集成、视频监控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致力于
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本次对外收购
属于横向收购,将有助于子公司铂亚信息与广州远超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增强行业竞争力,提升安防业务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有利于铂亚信息及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经江海证券核查,上述资产交易为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战略所独立作出,目的
是为了服务上市公司发展战略,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累计计算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意见》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

                      赵洪波



项目主办人:

                       王一              关学能



项目协办人:

                      李夫锁             孟庆浩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