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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8-082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及 2017 年 8 月 16 日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增加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
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合计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300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
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
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
行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四、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团成员信息,将提前向交易商协会
报备。
    六、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
    八、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
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
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
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
重大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