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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8-085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1 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
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其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珠海金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特”)运营产业园
区的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其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贷
款,并同意在其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批准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
订的正式协议/合同为准。
    此外,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该授信及担
保的法律文件,公司承担由其签名带来的应由我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
    董事会认为:金特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且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为金特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运营产
业园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该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降低财务成本。本次担保公
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申
请及担保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其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蒋晓华先生为金特法定代表人,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
表决结果: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