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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8-084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94,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55%;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1,07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27%。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核准情况
    2016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范海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50号)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比特”)向范海林发行11,645,833股股
份、向王大成发行6,770,833股股份、向谭军辉发行5,416,667股股份、向李旺发
行4,166,667股股份、向蒋小春发行3,250,000股股份、向章祺发行1,041,667股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300万元
(其中通过询价发行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741,522股股份、向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246,321股)。
    2、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承诺按如下方式锁定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范海林、李旺、章祺先生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王大成、谭军辉、蒋小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满 12 个月后,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占三年业绩承诺总和的比例
分三次进行解禁,解禁期间及解禁比例如下:

    第一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12 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的 25%。

    第二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24 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的 33%。

    第三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36 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的 42%。

    每次解禁时,应待《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要实施业绩补偿,在
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相关年度补偿义务后,予以解
禁相关股份。如需实施股份补偿的,则当年解禁的股份合计数为:解禁比例×向
上述两方发行的股份总数—补偿股份数。

    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前述锁定期结束之后,上述发行对象各自所应遵守的股份锁定期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3、发行股份的情况及锁定期
    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新增股份的股东及其持有的限售股份
数量及锁定期安排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股)        锁定承诺期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范海林                 11,645,833            36 个月
                                 2,843,750            36 个月

        王大成                   2,234,375            24 个月
                                 1,692,708            12 个月
                                 2,275,000            36 个月
         谭军辉                  1,787,500            24 个月
                                 1,354,167            12 个月
                                 1,365,000            36 个月
         蒋小春                  1,072,500            24 个月
                                 812,500              12 个月
          李旺                   4,166,667            36 个月
          章祺                   1,041,667            36 个月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金鹰基金                 7,741,522               无

        安信基金                 5,246,321               无


    2016年12月8日,上述股份完成上市发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702,158,2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208,39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3,764,4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承诺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王大成、谭军辉、蒋小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满12个月后,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占三年业绩承诺总和的比例分
三次进行解禁,解禁期间及解禁比例如下:

    第一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12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25%。

    第二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24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33%。

    第三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36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42%。

    每次解禁时,应待《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要实施业绩补偿,在
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相关年度补偿义务后,予以解
禁相关股份。如需实施股份补偿的,则当年解禁的股份合计数为:解禁比例×向
上述两方发行的股份总数—补偿股份数。

    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2、关于业绩承诺:

    2016年5月,欧比特与范海林、王大成、谭军辉、蒋小春等4位广东绘宇智能
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绘宇智能”)原股东签订《关于珠海欧比特控制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并与范海林、王大成、
谭军辉、蒋小春等4位绘宇智能原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
充协议》,交易方承诺“绘宇智能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承诺
数分别为人民币3,500万元、4,500万元、5,70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002099号《珠
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
告》,2017年度绘宇智能实现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与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原则)4,556.43万元。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大于承诺盈利数,
绘宇智能已实现利润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上述交易中锁定期为 24 个月的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共计 5,094,37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55%,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1,07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27%。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3 名,具体
情况如下:
                                                                                是否基     股份是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
序                        股东全                                                于高管     否存在
          证件号码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股
号                          称                                                  身份申     质押、冻
                                       (股)       (股)       份数量(股)
                                                                                请锁定     结情况

1    42011119711203****   王大成       5,078,125     2,234,375            0       是         否

2    22010419760826****   谭军辉       4,070,000     1,787,500            0       是         否

3    43048119720429****   蒋小春       2,437,500     1,072,500     1,072,500      否         否

               合计                   11,585,625     5,094,375     1,072,500

     注:1、股东王大成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5,078,125 股,股东谭军辉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为 4,070,000 股(包含 7,500 股高管锁定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数为 0 股。绘
宇智能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依据锁定期承诺,王大成、谭军辉本次可解禁购买资产所
发行股份的 33%,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24 个月的限售股份 2,234,375 股和 1,787,500 股。同
时,因王大成担任公司股东监事、谭军辉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王大成、谭军辉所持股份将基于高管身份计算锁定数量。故王大成、谭军辉本次解
禁后可上市流通实际股数均为 0。
     2、股东蒋小春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2,437,500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数为
0 股。绘宇智能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依据锁定期承诺,蒋小春本次可解禁购买资产所
发行股份 3,250,000 股中的 33%,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24 个月的限售股份 1,072,500 股。本
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702,158,212 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
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393,733                          5,094,375         203,299,3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3,764,479         5,094,375                          498,858,854
三、股份总额                     702,158,212                                            702,158,21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东海证券对欧比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