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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1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
利于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子公司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铂亚信息”)业务的发展,且铂亚信息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
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
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关联董事李小明先生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为铂亚信息在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新提用的 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铂亚信息全年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人
民币。




    (以下无正文,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
                 富宏亚               陈秀丽                邓   路




                                               签署日期: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