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9-069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全资子公
司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亚信息”)汇报的关于原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李小明利用铂亚信息私自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致使铂亚信息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有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
到披露标准。现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李小明违法违规担保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全资子公司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原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李小明违规违法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即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 43953.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72%。其中,子公司铂亚信息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
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10817 万元;铂亚信息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
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33136.58 万元【数额存疑,见一.(二)描述。公司已
经报案,公安机关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晚受理李小明涉嫌诈骗,见附件表
3】。详细情况见附件表格 1-2。
经初步询问与调查,2017 年 6 月—2019 年 6 月期间,李小明承认其在未经
铂亚信息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原为铂亚信息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身
份与职务便利,盗用并私刻了铂亚信息公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在隐瞒
了铂亚信息及公司的情况下,其个人与区继裕、苏文权、王琼英、李勇明等民间
借贷、P2P 平台代理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偷盖公章、私刻公章等(公安机
关正在调查取证)手段以铂亚信息名义为其个人借款债务进行担保,并刻意隐瞒
有关借款和担保情况。公司根据李小明交待及所掌握的情况,为维护铂亚信息、
欧比特公司及子公司、全体投资者、雇员、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采
取了民事诉讼与公安刑事报案的方式应对处理。
(一)对李小明违规违法担保采取民事诉讼处理的事项
据初步排查,李小明在明知铂亚信息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的资质、在未取得铂
亚公司任何授权情况下,承认盗用并私刻公章利用铂亚信息违法违规担保,公司
采取民事诉讼处理的事项累计涉及借款总金额 10817 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李小明在未经铂亚信息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原为铂亚信息法定
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身份与职务便利,在隐瞒了铂亚信息及公司的情况下,私自
与区继裕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利用铂亚信息公章与区继裕签订了《保证合同》,
以铂亚信息对上述借款进行担保,合计借款人民币 4000 万元。
2、李小明在未经铂亚信息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原为铂亚信息法定
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身份与职务便利,在隐瞒了铂亚信息及公司的情况下,私自
与苏文权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利用铂亚信息公章与苏文权签订了《保证合同》,
以铂亚信息对上述借款进行担保,合计借款人民币 3817 万元。
3、李小明在未经铂亚信息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原为铂亚信息法定
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身份与职务便利,在隐瞒了铂亚信息公司的情况下,私自与
王琼英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利用铂亚信息公章与王琼英签订了《保证合同》,
以铂亚信息对上述借款进行担保,合计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应对措施:为维护铂亚信息、欧比特及子公司、全体投资者、雇员、
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铂亚信息已经对李小明及其上述债权人分别向广州市
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法院已经立案处理,见附件表 1。
(二)对李小明违规违法担保采取刑事报案处理的事项
除上述借款,根据李小明交待及公司掌握的信息,李小明因个人资金需求,
以俞振军、唐勇辉、查振松名义与李勇明、广州璟诚担保有限公司、万惠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叁亿元。同日,李小明作为
保证人与李勇明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由李小明以个人财产就上述借款向李勇
明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李小明在铂亚信息公司不知情且不可能同意的前提下,李
小明利用铂亚信息公司公章以铂亚信息公司名义与其签署《保证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李勇明向李小明实际放款 2.5 亿元。李小明交待其期间偿
还本息 1.3 亿元,并划转其名下持有的“常山北明”股份市值约 8000 万元给李
勇明(李小明迟迟未提供还款记录)。据李小明交待,李勇明利用李小明急于掩
盖事态的短期心理,精心设计了所谓《和解协议》。在明知铂亚信息公司无责的
情况下,通过《和解协议》使铂亚信息公司在更大概率上承担李小明个人债务,
李小明盗用或私刻了公章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将北海国际仲裁院作为争议管
辖机构,企图使铂亚信息公司为其买单,使广大投资者承担损失。2019 年 10 月
21 日铂亚信息公司收到北海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开庭通知,李勇明已经在该
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唐勇辉等偿还超过 3.3 亿元欠款本息,李小明、铂亚信息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见附表 3)。(前述李小明交代借款本金 2.5 亿元,偿
还本息 1.3 亿元,划转所持“常山北明”股票市值约 8000 万元,仲裁数额存疑。)
公司应对措施:对于李小明企图通过仲裁等手段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铂
亚公司积极应对,已经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已受理李小明涉嫌诈骗
案件。见附件表 2。
二、李小明违法违规担保存在的基本事实
1、李小明明知铂亚信息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权限,在未取得铂亚信息及其股
东欧比特的审批授权情况下,越权利用铂亚信息为其个人债务担保,违反了铂
亚信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铂亚信息的《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铂亚信息任何对外担保、抵押或设定其
他负担须经股东同意方可实施。李小明以个人名义的所有对外借债,完全属于其
个人越权行为,其利用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的职务便利盗用或私刻铂
亚公司印章为其个人债务担保的行为,均没有得到铂亚信息股东授权同意,事后
也没有得到欧比特的追认,李小明私自利用铂亚信息为其担保是严重越权和侵占
的行为。铂亚信息的股东系欧比特,作为上市公司,其依法依规要求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正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均需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批准,并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李小明借款相对人也能从公知渠道获取相关信息。201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期间,欧比特多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明确规定: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书》,铂亚信息公司任何对外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须经上市公司董事
会同意方可实施。在此情形下,李小明之债权人其实有条件对担保是否得到授权
或同意进行审查而未审查。
2、李小明利用铂亚信息为其个人债务担保未取得铂亚信息及其股东欧比特
的审批授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
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
国家立法的方式明确了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须经法定程序由有权公司机关决定
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也为治理公司担保乱局付出了极大的努
力。2005 年《公司法》实施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于 2005 年 12 月 23 日
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由此可
见,公司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规定,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规
范性要求,而是经过立法机关确立的法律条文。李小明利用铂亚信息公司为其个
人债务进行担保未取得公司任何授权审批,并进行了刻意隐瞒,李小明的行为违
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3、李小明作为欧比特原董事及铂亚信息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背信损害
铂亚及上市公司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下列行为包括:“……(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
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等。
李小明作为欧比特公司原董事和时任铂亚信息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在未获得铂亚信息股东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盗用或私刻公司印章以铂亚
信息的名义为自己的私人债务进行大额的违规担保,将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损
失,损害其股东——欧比特的利益,进而损害了欧比特股东——千万股民的利益。
公司将积极利用司法手段维护公司正当权益,李小明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
其他涉嫌私刻印章、合同诈骗、诉讼诈骗、职务侵占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情况,公司已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司根据后续立案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作为起诉人诉讼黄铧业绩承诺纠纷事项以及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局起诉子公司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均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披露,同时本公告附表 3 中再次披露。
除本公告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 2018 年 12 月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会议纪要——
追寻裁判背后》一书,”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和效果归属”一章节中,
对基本类似的违规担保案例法理进行了比较研究,按照该会议纪要精神,最终采
取了“违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的法官意见,并从各个方面阐明了在未
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私自利用公章为个人借款进
行担保应视为担保合同无效,铂亚信息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公司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司法公正
公平,坚信司法的公正裁决。公司通过采取诉讼、仲裁、公安报案等法律手段对
李小明及其债权人违规违法担保进行处理,目的是利用法律武器阻止李小明及其
债权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上市公司,维护铂亚信息、欧比特公司及子公司、全
体投资者、雇员、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
仲裁事项、立案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表 1、公司采取民事诉讼应对的李小明及其债权人违法违规担保系列案件
序 原告或申 涉案金额 管辖法院/仲
立案日期 被告或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请求 进展
号 请人 (万元) 裁委员会
民间借 确认涉案合同无效,且铂亚信息不因涉案合 广州市白云
2019 年 9 月 20 日 铂亚信息 区继裕、李小明、黄健明 2000 已立案
贷纠纷 同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任何债务、责任 区人民法院
1
区继裕、李小明、黄健明、 民间借 确认涉案合同无效,且铂亚信息不因涉案合 广州市白云
2019 年 9 月 20 日 铂亚信息 2000 已立案
陈奕彬 贷纠纷 同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任何债务、责任 区人民法院
民间借 确认涉案合同无效,且铂亚信息不因涉案合 广州市越秀
2 2019 年 9 月 20 日 铂亚信息 苏文权、李小明、黄健明 3817 已立案
贷纠纷 同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任何债务、责任 区人民法院
王琼英、李小明、深圳瑞华 民间借 确认涉案合同无效,且铂亚信息不因涉案合 广州市海珠
3 2019 年 10 月 9 日 铂亚信息 3000 已立案
奥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十九名 贷纠纷 同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任何债务、责任 区人民法院
合计 10817 - - -
表 2、铂亚信息公司涉及被仲裁案件
序 公司收到案件开庭 原告或申 涉案金额 管辖法院/仲
被告或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请求 进展
号 通知日期 请人 (万元) 裁委员会
1、申请裁定俞振军、唐勇辉立即向申请人偿
准备开
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合计 33006.58 万元,并
庭,但铂
俞振军、唐勇辉、李小明、 民间借 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指出的财产保全担 北海国际仲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李勇明 33136.58 亚公司
铂亚信息 贷纠纷 保费及律师费,暂合计 130 万元; 裁院
已经刑
2、申请裁定李小明、铂亚信息对俞振军、唐
事报案
勇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计 33136.58 - - -
表 3、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
序 原告或申 被告或被申 涉案金额 管辖法院/仲 诉讼(仲
启动日期 案由 诉讼请求
号 请人 请人 (万元) 裁委员会 裁)进展
1、因广州狼旗业绩未达到被告承诺的目标,公司有
权要求被告回购股权;
业绩承 广州市白云
1 2019 年 5 月 24 日 公司 黄铧 2216.33 2、判令被告在公司行使股权回购权后 90 天内向原告 已立案
诺纠纷 区人民法院
支付投资本金人民币 15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
率 8%,自 2013 年 7 月 5 日起至被告支付本金之日止)。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已支付合同费用计人民币
130 万元和支付所欠食宿费 21.7164 万元;
景宁畲族 景宁畲族自
合同纠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 42 万元; 协调和
2 2018 年 11 月 22 日 自治县农 绘宇智能 285.7 治县人民法
纷 3、判令被告支付拖期损失费计人民币 91.98 万元; 解中
业局 院
4、判令被告履行保密协议,对涉及保密内容的数据
资料做销毁处理。
合计 2502.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