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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2020-03-09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0-020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7 年 9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珠海
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 57 号)。
    1、监管函主要内容
    我部在监管中发现,2017 年 6 月 19 日,你公司与第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上海欧科微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30.68%股权以
2,454 万元对外转让,并于 7 月 2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预计对公司 2017
年下半年净利润的影响额为 1,247 万元,超过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你公司至今尚未披露该事项。
    你公司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规定。你公司
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披露该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吸取教训,及时
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
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措施
    公司接到监管函后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监管函的内容,
上述监管函提出的问题引起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讨
论和分析。为有效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监管意见,公司进行
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针对监管函中提及的问题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
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增强
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
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加强沟通
    公司组织证券投资部、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对本次欧科微股
权转让的信息传递流程进行梳理,并明确要求股权转让等交易事项应当及时履行
公司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公司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完善沟通机制,确保各类重大
信息及时传递与沟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
确性。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完
善重大信息内部传递和披露流程,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及问询函情况如下:
 序号        类型          日期                          文件标题
         许可类重组问询            关于对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1                     2016-05-16
               函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36 号)
                                     关于对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克
  2         关注函      2016-10-12
                                       伟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 78 号)
         许可类重组问询            关于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3                     2018-11-16
               函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45 号)
                                     关于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
  4         关注函      2019-10-29
                                               板关注函〔2019〕第 259 号)
                                     关于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
  5         关注函      2020-02-03
                                               业板关注函〔2020〕第 95 号)

      对于上述问询函、关注函,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
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和关注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措施
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