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0-062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26 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
议,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颜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经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
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更新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本次会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的内容,董事会同意相应对《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
真实、合法和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
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
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
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修订的《内部审计工作
制度》。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
会同意公司相应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珠海
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颜军先生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
吴可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细内
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珠海金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特”)及广州
远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超信息”)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珠
海金特 2020 年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同意为远超信
息 2020 年度不超过 12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授信担保的
有效期为 12 个月,具体批准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
合同为准。
此外,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该授信担保
的法律文件,公司承担由其签名带来的应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
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蒋晓华先生为珠海金特法定代表人,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
表决结果: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附件:吴可嘉先生简历
吴可嘉先生,生于 1989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中央
兰开夏大学金融与会计学学士,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银行与金融学硕士。
曾就职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等单位。自 2018 年加入公
司,历任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经理。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
者关系经理。吴可嘉先生于 2020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
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可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7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