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7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0 年度,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202079 号 ),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09,682.4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5,724,233.40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7,765,907.78 元,可供普
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 352,188,272.0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024,121,009.96
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9,226,022.77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
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
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该年经营性净现金流
量为正;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当前正处于公司重要发展时
期,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用于公司
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
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
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需要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
性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