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2022-03-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欧
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欧比特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3 月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8,978,10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7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8,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705.6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94.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85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 88,200.00 75,641.61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8,200.00 95,641.61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销户手续,该项目
除了使用本金 20,000 万元外,还使用了该账户所产生利息中的 819.64 万元,合计投入使用
20,819.64 万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
目”,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88,200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3 年,后因卫星研制测
试及发射排期等因素影响,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延
期的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止 2022 年 3 月 18 日,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建设
已使用募集资金 77,781.61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
益等)为 15,255.28 万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储存余额
“珠海一号”遥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 39902010010
15,255.28
微纳卫星星座 司珠海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0292986
(二)实施主体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的战略布局,推进专业化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促进各
业务板块的发展,公司拟将母公司项下的卫星及卫星大数据业务(含卫星星座及卫
星大数据事业部)划转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比特大数据”)。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欧比特
大数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不存
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安排
(一)全资子公司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欧比特卫星大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6CCQU0W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白沙路 1 号研发楼 111 房
法定代表人 颜志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21-04-29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
经营范围 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欧比特大数据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将母公司项下的卫星及卫星大数据业务(含卫星星座及卫星大数据事业部)相关资产负
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欧比特大数据,并对欧比特
大数据进行增资。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并予以划转,最终划转的资产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二)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的后续安排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欧比特大数据、保荐机构及
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账户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专户监管。
五、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将卫星和卫星大数据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
公司欧比特大数据,系以公司相关资产和负债对欧比特大数据进行增资,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资产权属的内部划转,有利于卫星数据业务结构优化,充分整合公司
资源,提高运营效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募投项目“‘珠海一号’遥感微纳卫星星座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
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履行的程序
本次欧比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
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比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民 刘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