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欧比特 股票代码:300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颜军 通讯地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表决权减少(表决权 委托)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三月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欧比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欧比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表决权委托方 指 颜军 上市公司、公司、欧比特 指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南中星未来私募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欧比特 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颜军和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珠海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颜军和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珠海 《<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 指 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关于放弃表决权 函>之终止协议》 事宜的承诺函>之终止协议》 转让方、表决权受托方 指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 指 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格力金投 指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中星 指 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颜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本公司任职情 董事长 况 是,担任欧比特(香港)有限公司董事、METRO SKYWAYS LTD.董事、 是否在其他公 URBAN AERONAUTICS LTD.董事 、上海合联稀有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司任职 董事 是否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 否 八条规定的情 形 最近 3 年是否有 证券市场不良 否 诚信记录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欧比特股份外,不存在持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满足个人资金需求,颜军先生持股比例由 12.63%减少至 11.67%(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1.75%)。 为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保障公司持续良性发 展,颜军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35,739,853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委托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将因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红、派股等而发生相应变化) 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 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格力金投行使,委托期限为《表决权委 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情形孰早发生之日止:(1)协议生效满 24 个月时; (2)格力金投对欧比特的持股比例低于 5%(不含本数)时。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 续减持其持有的欧比特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披露义务。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颜军先生持有欧比特股份 88,683,344 股,占欧比特总股本 的 12.63%,拥有 12.63%表决权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3%,拥有 12.73%表决权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颜军先 生持有欧比特股份 81,912,194 股,占欧比特总股本的 11.67%,拥有 6.58%表决 权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5%,拥 有 6.63%表决权比例)。 二、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及表决权委托。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一)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的股份变动情况 剔除回购 变动后持 专用账户 股东 变动 变动股数 变动 变动后 变动时间 股数量 中的股份 备注 名称 方式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股) 数量后的 比例 大宗 前次披露简式权益 交易 2019.11.14 - - 88,683,344 12.63% 12.73% 变动报告书时 减持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变动 比例为 0.29%,持股比 例为 12.44%。本次股 颜军 份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集中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竞价 2021.6.16 2,024,700 0.29% 86,658,644 12.34% 12.4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减持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期限届满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44)。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变动 比例为 0.45%,持股比 例为 11.98%。本次股 份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集中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竞价 2021.6.17 3,146,350 0.45% 83,512,294 11.89% 11.9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减持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期限届满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44)。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变动 比例为 0.23%,持股比 例为 11.75%。本次股 份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集中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竞价 2021.6.18 1,600,100 0.23% 81,912,194 11.67% 11.7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减持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期限届满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44)。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合计 - - 6,771,150 0.96% - - - 的股份数量后的变动 比例为 0.97% 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股份变动相关说明: 1、2020 年 10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军先生披露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 2020 年 10 月 9 日,颜军持有欧比特 88,683,344 股,占 欧比特总股本的 12.63%(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2.73%)。 2、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军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欧比特股份 6,77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6%(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0.97%)。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颜军先生持有欧比特 81,912,194 股, 占欧比特总股本的 11.67%(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1.7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集中交易减持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颜军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欧比特股份 6,77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6%(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0.97%)。 2、表决权委托 2022 年 3 月 31 日,颜军与格力金投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 函>之终止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颜军在《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 函》中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905,035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5%,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2.57%)所对应表决权 的相关事项终止,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35,739,853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 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格力金投行使。 ①《<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之终止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EK325 法定代表人:陈恩 乙方:颜军 身份证号:110108196210183490 (2)终止《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 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乙方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签署的《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 2.2 双方确认,终止《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不会给各方带来任何 损失,双方不应因此向对方进行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2.3 双方确认,鉴于本协议系依据甲方拟向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 而作出的乙方表决权放弃终止安排,如发生导致上述事宜所依据的股份转让协议 解除、终止或无效的情形,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恢复其在《关于放弃表决权 事宜的承诺函》项下的义务。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违约责任 3.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各自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反 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包括陈述与保证虚假或不实,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 要求违约方: 3.1.1 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补正,确保本协议得以继续全面、有效 履行; 3.1.2 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4)其他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甲方拟向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4.3 本协议文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上市公司留存,用于办 理备案登记等手续之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表决权委托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受托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EK325 法定代表人:陈恩 乙方(委托方):颜军 身份证号:110108196210183490 (2)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 2.1 委托范围 2.1.1 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将委托股份对应 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 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甲方行使,且甲方系唯 一的、排他的受托人。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 内代乙方就委托股份行使表决权。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2 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根据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 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股份的如下权利: (1)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 (2)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投票,但涉及股份 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4)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涉 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2.1.3 双方同意,甲方在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时,无需另行取得乙方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但相关事项需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在相关文件上签章或进 行其他类似配合工作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 作。 2.1.4 在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拆股等事项而导致乙方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委托股份因上述事项而相应增加的 股份的表决权,也将自动并不可撤销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甲方行使。 2.2 委托期限 2.2.1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情形孰早发生 之日止: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24 个月时; (2)甲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 5%(不含本数)时。 2.2.2 委托期限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 面撤销本协议项下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或向第三方转让委托股份。如未经甲方 同意,乙方擅自撤销表决权委托或转让委托股份的,该等行为无效。 2.2.3 乙方同意,如在委托期限内,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司法处 置、第三方质权人行使质权等)导致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无法实现 或受到阻碍,乙方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调相关方以乙方其他资产予以置换、放 弃乙方剩余股份表决权等方式,以消除、排除对甲方行使委托权利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的事项。如采取该等方式仍无法实现本协议目的的,甲、乙双方应立即寻求 与本协议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 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4 各方确认,鉴于本协议系依据甲方拟向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而作出的表决权委托安排,如发生导致上述事宜所依据的股份转让协议 解除、终止或无效的情形,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恢复其对委托股份的全部表 决权自行行使的权利。 (3)违约责任 3.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各自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反 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包括陈述与保证虚假或不实,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 要求违约方: 3.1.1 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补正,确保本协议得以继续全面、有效 履行; 3.1.2 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4)其他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甲方拟向海南中星未来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4.3 本协议文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上市公司留存,用于办 理备案登记等手续之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细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账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 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912,194 11.67% 11.75% 颜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78,049 2.92% 2.94% 高管锁定股 61,434,145 8.75% 8.82% 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要审批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委托表决权事项涉及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放弃 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之终止协议》系基于格力金投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的安排,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力金投股权转让事项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审批通过,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与海南中星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海南中星转让 35,739,853 股欧比特股份,占 欧比特股份总数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 股权转让前,格力金投持股 15.08%,拥有表决权 15.08%(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20%,拥有 15.20%表决权比例),为欧 比特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 2、根据格力金投与海南中星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格力金投与颜军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股权转让后,格力金投持股 9.9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07%),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增加 5.09%(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5.13%),为拥有欧比特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但非欧比特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如本次权益变动顺利实施完毕,格力金投继续 保持欧比特控制权,珠海市国资委依然是欧比特实际控制人。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欧比特股份的情况。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 承诺函>之终止协议》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欧比特 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756-3399569 3、联系人:吴可嘉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军 2022 年 3 月 31 日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 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号欧比特科技园 股票简称 欧比特 股票代码 300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颜军 称 通讯地址 号欧比特科技园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 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 多选) 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8,683,344 股 持股比例: 12.63%(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中的股份数量后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7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771,150 股(集中竞价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1、集中竞价交易:0.96%(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及变动比例 比例为 0.97%) 2、表决权委托: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 例为 5.13%) 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 方式:表决权委托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注: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欧比 内继续增减持 特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注:本次表决权委托自格力金投向海南中星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 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 例为 5.13%)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上述股权转让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及 中星电科航天科技(山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议批准,尚需深交所合规 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是 否 注:本次表决权委托自格力金投向海南中星出售 35,739,853 股上市公司股 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9%,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 是否已得到批准 例为 5.13%)完成过户之日起生效,上述股权转让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及 中星电科航天科技(山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议批准,尚需深交所合规 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军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