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7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
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02168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2,636,497.10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51,646,944.3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1,660,951.44 元,可供普通
股股东分配利润为 416,683,128.3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024,121,009.96 元,母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0,285,025.96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
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
金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现金流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
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
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需要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
性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