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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2-064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
业政策,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拟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
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事项,在新疆玛纳斯县投资新建西北总部(新疆欧比特)
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落实协议项下的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凤城西路 83 号民政
大楼。
    3、履约能力分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
能力。
    4、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北总部(新疆欧比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乙方在玛纳斯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法人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建设主体,同时作为乙方西北地区总部,将西北地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业务(卫星大数据、宇航电子(芯片)、人工智能)
纳入项目公司,并新建卫星地面站、卫星大数据中心、“玛纳斯星”遥感卫星等。
    2.1、乙方依法参与玛纳斯县“绿水青山一张图”卫星大数据应用示范样板
工程建设,并依法面向全疆、西北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推广卫星
大数据业务。
    2.2、乙方力争在卫星大数据、宇航电子(芯片)等领域打造本地的高科技
上市公司。
    3、项目拟选址及用地面积:项目拟选址位于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如
果后续发展需要,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建设项目厂房,乙方需 3 年内按第三方实际
审计价格回购厂房和基础配套设施以及按土地招拍挂原价对项目用地进行回购
(项目厂房代建协议届时另行签订)。
    4、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将以数据及现金等出资形式、计划总投
资 3.7 亿元,用于建设卫星地面站、卫星大数据中心、芯片研制基地,以及后续
卫星的发射。
    (二)项目规划和建设
    将来,如乙方有(一)3 条描述的厂房建设需要,甲方按定稿版本标准厂房
施工图设计完成装修作为交付标准。乙方须在建设前,将标准厂房装修方案报甲
方审查,双方确认后定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法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
    2、甲方协助乙方确定卫星地面站建设选址。
    3、甲方在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纳税
申报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
生产和经营,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建项目的工商登记、规划、涉及、建设等进行审查、
监督和指导。
    6、甲方按标准厂房施工图设计提供供排水、用电、用气等基础要素条件保
障,费用由甲方承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
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
合法有效。
    2、乙方承诺项目符合玛纳斯县石玛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产业准入、环保、
安全等相关规定,并在依法办理可研、环评、水保、供地、安全、消防、报建等
相关手续后,按照有关部门批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3、乙方租用的标准厂房必须用于本协议载明的用途,未经甲方及有关部门
许可,不得将其转租。否则,甲方或有关部门有权无条件收回标准厂房,解除本
协议。
    4、乙方项目建设和竣工投产后需要用工和招收工人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
先招收使用项目当地劳动力。
    5、乙方在使用标准厂房期间,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
或他人遭受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
经营;同时,服从甲方合理的调度和管理。
    7、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租用标准厂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厂房内部装修、设备
安装等,并承担费用。
    8、国家、自治区、昌吉州出台的各项产业发展激励政策,本协议未列入的,
乙方享有权利享受,已经享受的不再重复享受。
    9、乙方力争将卫星大数据、宇航电子(芯片)、人工智能三大业态的关联
产业,不限于生产制造、贸易服务型企业,逐步引入玛纳斯县,以期形成全产业
链集聚。
    10、乙方在玛纳斯县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期限不少于 10 年。
    11、如因国家或自治区政策造成乙方经营活动调整而导致乙方未能达成承诺
的情况不视为乙方违约。
    (五)协议生效条件及法律责任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双方须认真履行,若一方违约,须承担因违约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违约后,对方可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若双
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或补充协议。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行政法规变化因素导致
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
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
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符合市场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符
合航空、航天电子领域发展的需要,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所大力扶
持的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将打造基于微纳卫星的卫星大数据采集、接收、处理及应用
平台,打造形成新型微型航天器的研制、运营基地,夯实当地在此领域的基础,
进一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将助力玛纳斯乃至新疆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公
司产业布局和发展。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经
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卫星大数据产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以往该行业的实施者大多为国家主
体,企业直接建设卫星信息化平台的案例为数不多,可供参考和学习的成功案例
不多。同时,新疆玛纳斯地区缺乏卫星产业的实施经验,故实施项目具有一定的
风险性。
    2、为了规避项目的潜在技术风险,西北总部(新疆欧比特)项目将一方面
依托于公司的领先技术科研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另一方面利用好新疆以及国家产
业政策支持优势,以及未来将在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方面重点投入,项目公司
将会快速形成自身强壮的科研以及管理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降低或规避
项目实施风险。
    3、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
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事
项。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符合公司的战略需要,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