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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富宏亚)2023-04-15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富宏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正式离任,现就本人 2022 年度任
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应参
加并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共 3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
充分的了解,审慎判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经过客
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经审核,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

                                   1
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间                                                                                  类型

                               1、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负债并对其增资暨变

 2022 年 3 月   第五届董事会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8 日        第十次会议    2、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第五届董事会
                               4、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5、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具体履
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
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
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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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电话、
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
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人担任
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富 宏 亚
                                                    202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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