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毅)2023-04-15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2 年度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
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并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 5 月 18 日,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2 年度任职
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应参
加并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共 10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议前对议案进
行充分的了解,审慎判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经审核,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
1
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间 类型
2022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提名黄冰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8日 第十四次会议
1、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
2、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3、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9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10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同意
月 26 日 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提名符锦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第二十一次会 同意
月 16 日
议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第二十二次会 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独立 同意
月9日
议 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具体履
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2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
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
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电话、
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
作。任职期间,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
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今后的工作,本人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3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
言献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 毅
2023 年 4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