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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3-025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意向性、指
导性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具体业务
类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
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阜平县人民政
府签署了《华北卫星产业中心投资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本协议”)。为
进一步助力阜平县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同时加速上市公司卫星大数据业务板块的
发展,基于双方在资源、市场、资金、技术、制造、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战略合作。

    (一)协议对方

    1、名称:阜平县人民政府
    2、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北街
    3、履约能力分析:“阜平县人民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
力。
    4、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阜平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阜平县人民政府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公司与阜平县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签署。

    (三)签订协议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阜平县人民政府

    乙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阜平县合作建立华北卫星
产业中心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为助力阜平县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打造“强县产业”新的增长极,甲乙双方
拟于阜平县建设华北卫星产业中心。
    华北卫星产业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空间段建设内容
    研制并发射 100 颗“阜平星”系列遥感卫星,与“珠海一号”星座其他卫
星组网运行,共同承担为华北地区采集遥感数据的任务。
    2、地面段建设内容
    (1)卫星地面站,用于接收卫星下传数据。
    (2)卫星大数据中心,用于对卫星数据进行存储、处理、发布、应用。
    (3)卫星研发、部分零部件生产及委托组装。
    (4)办公及科研生产环境,用于产业链企业的办公生产。
    3、用户段建设内容
    研制卫星大数据产品,满足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用户对卫星大数据服务的需
求,包括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类产品、遥感专题服务类产品以及“绿水青山一张图”
遥感综合应用平台类产品。

    (二)合作目标

   本次合作目标包括:
    1、建立华北卫星产业中心
    通过市场化融资,建立及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华北卫星产业中心,5
年内发射 100 颗近轨卫星,服务华北市场。
    2、打造保定市人才高地
    聚集 1000 名研发人才,吸引 5000 名卫星数据分析人才,形成保定市乃至
河北省的科技人才高地。
    3、打造第五个“强县产业”
    5 年时间,培养年产值 30 亿的卫星大数据产业,推进第二产业发展与制造
业高端化进程,建立“强县产业”新支柱。

    (三)合作方式

    甲方配合乙方引进第三方对华北卫星产业中心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乙方在阜平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卫星研发、卫星数据应用等运营
工作。

    (四)前期主要流程

    华北卫星产业中心项目启动前期主要工作包括:
    1、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建立卫星服务实验中心;
    3、注册本地化运营公司;
    4、启动项目融资;
    5、项目正式启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的必要合法程序,落实项目规划。
    (2)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受中央、省、市、区建设的相关
政策支持和优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奖励政策、支持项目申报并入选发改委重
点项目等。
    (4)提供配套的引导资金或者等值的引导资金项目。
    (5)负责华北卫星产业中心物业管理。
    (6)负责协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确保卫星产业中心项目在阜平县顺利落
地。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华北卫星产业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
    (2)负责华北卫星产业中心上下游企业招商。
    (3)负责卫星研发、组装与发射管理。
    (4)负责卫星运控及卫星数据管理。
    (5)负责卫星数据的应用、开发与市场推广。

    (六)其他事项

    1、沟通机制
    甲乙双方就本合作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共同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并定期就工
作进度进行汇报交流。
    2、修改、补充与变更
    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字
盖章后方能生效。
    3、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文件,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双方不
得依据此协议互相追究违约责任。根据合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合作双方可就具体
事项依法依规签署专项合同,合同相关条款由合作方另行约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次合作框
架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合作建立坚实基础。此举有利于上市
公司拓展卫星大数据领域业务,进一步加强卫星大数据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与阜平县人民政府建立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签订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合作框架
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2、协议执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
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
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与玛拉斯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4)。截至目前,公司已在玛拉斯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法人公司新
疆欧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其他相关规划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
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
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