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2-04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编号:2021-01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
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现场参会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
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
座次距离。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密切关注北京市及朝阳区的疫情
防控最新动态,严格遵守和执行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010)。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召集。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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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年2月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上午9:15-下午
3: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3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22号楼公司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三、提案编
码”)
(3)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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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
案》
(1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19)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 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内容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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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1.00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10 项
2.01 (1)交易方式 √
2.02 (2)交易对方 √
2.03 (3)标的资产 √
2.04 (4)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
2.05 (5)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2.06 (6)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2.07 (7)人员安置 √
2.08 (8)资产交割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9 (9)公司的出资义务 √
2.10 (10)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5.00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
6.00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 √
7.00
协议>的议案》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
8.00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 √
9.00
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
10.00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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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
11.00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 √
12.00
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
13.00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
14.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
15.00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
16.00 (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17.00 《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 √
18.00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
19.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2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22号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
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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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1 年 2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 22 号楼公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收 , 邮 编 100024 ( 信 封 请 注 明 “ 股 东 大 会 ” 字 样 );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
zhengquan@waterbd.cn;传真:010-59621600。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后,请务必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10-59621897)对所
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时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621877/010-59621897
联系传真:010-59621600
联系邮箱:zhengquan@waterbd.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22号楼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联 系 人:关雪菲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
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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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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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类型及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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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该列打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重大资
1.00 √
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作为
投票对
象的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
数:10
项
√
2.01 (1)交易方式
√
2.02 (2)交易对方
√
2.03 (3)标的资产
√
2.04 (4)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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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和交 √
2.05
易价格
√
2.06 (6)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
2.07 (7)人员安置
√
2.08 (8)资产交割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9 (9)公司的出资义务
√
2.10 (10)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3.00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4.00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
5.00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 √
6.0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7.00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
8.00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审计报告、评 √
9.00
估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 √
10.00 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
11.00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12.0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
13.00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 √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14.00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 √
15.00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 √
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
16.00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
17.00 《关于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
√
18.00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
19.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
20.00
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O”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
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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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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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055;投票简称为:万邦投票。
2. 投票方式::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的时间:2021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
-3: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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