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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2021-03-3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伊斯科”)。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08,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
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为保证惠
州伊斯科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同意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 1 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以具体签
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投资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38.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
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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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纲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
1#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
(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稀、1#发泡剂、
粗双环戊二烯、2#发泡剂、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咨询;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
检测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3,173.29 万元,负债总额

126,183.88 万元,净资产 66,989.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32%,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1,995.44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08,000 万元,其中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人民币 40,000 万元;对控股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人民

币 6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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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118,000 万元,

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58%,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6.4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惠州伊斯科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

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基本可控。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其 61%的股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控股子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惠
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大亚湾安耐康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投资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38.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
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次为惠州伊斯科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增
强其自身的外部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由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
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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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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