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2-08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以巡签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飘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负责吉林化工园区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保证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吉林万邦达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申请贷款
20,000 万元。为保证吉林万邦达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董事会同意为上述 20,000
万元的贷款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七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独立董 事发 表了 明确 同意意 见。 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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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92 号),危险废物填埋场
需要预提退役费用,预提标准根据填埋场容量确定。公司根据文件规定,变更相
应会计估计。变更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根据财资环【2021】92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填埋场按照填埋场总容量预计弃
置费用,一次性计入相关资产原值,并按照填埋场的总容量对退役费用采用工作
量法摊销。同时对原有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工作量法,残值率
由 5%调整为 0%,和由于预提填埋场退役费用一次性计入原值部分的折旧方法保
持一致。
本次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 事发 表了 明确 同意意 见。 具 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的稳
定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12%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向其申请 16,560 万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 7 年。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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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飘扬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上述并购贷款内的
所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授信额度相关业
务履行完毕止。
独立董 事发 表了 明确 同意意 见。 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有效期届满日。
独立董 事发 表了 明确 同意意 见。 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飘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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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
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决
议有效期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有效期届满日,授
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 事发 表了 明确 同意意 见。 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同 日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飘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