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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2023-03-0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95,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公
司本次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的 100%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吉林江北支行”),为吉林万邦达向吉林银
行吉林江北支行申请的 20,000 万元贷款追加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七年(以具体
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主要为保证此次吉林万邦达贷款事项的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
                            被担保方                                    度占上
                   担保方                                   本次新                 是否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担保                   市公司
担保方             持股比                                   增担保                 关联
           方               资产负债         余额                       最近一
                     例                                       额度                 担保
                              率                                        期净资
                                                                        产比例
         吉林万
万邦达              100%    66.70%      64,611.16 万元      0 万元         -        否
         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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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办公楼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济淮

    注册资本:15000万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吉林万邦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81.27                            39,176.40

负债总额                              10,616.30                            25,894.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0,616.30                            25,894.29

净资产                                 9,064.97                             13,282.11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5.03                               -82.86

净利润                                    -35.03                               -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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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
范围为:

   (1)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七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万邦达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吉林万邦达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

的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为吉林万邦达

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加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

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份,能够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追加担保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追加担保的事项有助于吉林

万邦达贷款事项的顺利进行,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申请贷款追加担

保方式。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方式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其中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人民币 4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 125,000 万元;对控股

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吉

林万邦达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变,仍为人民

币 195,000 万元,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20%,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4,611.1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2.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