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2023-03-0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
斯科”)。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95,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
科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敞口授信 6000 万元、1 亿元,合计 1.6 亿元(具体
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以具体
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新材料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
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
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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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额
被担保方 度占上
担保方 本次新 是否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担保 市公司
担保方 持股比 增担保 关联
方 资产负债 余额 最近一
例 额度 担保
率 期净资
产比例
惠州伊
万邦达 73% 68.06% 64,611.16 万元 1.6 亿元 3.20% 否
斯科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28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纲
注册资本:800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橡胶、苯橡胶、石油树脂、化工产品及原料;生产销售:1#
稀释剂、3#发泡剂、混合碳四、高沸点芳烃溶剂(S1500-1)、高沸点芳烃溶剂
(S1000-1)、2-甲基-1,3-丁二烯[稳定的]、1#工业己烷、间戊二稀、1#发泡剂、粗
双环戊二烯、2#发泡剂、双环戊二烯;销售: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材料、特种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咨询;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建造、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
服务;环保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伊斯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061 260,447
负债总额 111,939 177,26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9,000 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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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总额 79,180 144,579
净资产 96,122 83,185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6,322 164,076
利润总额 16,811 6,650
净利润 14,967 5,774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
范围为:
1.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惠州伊斯科为公司持股 7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
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为其
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基本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向惠州伊斯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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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
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 73%的股份,
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惠
州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
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助于惠州伊斯
科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申请敞口授信提
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 万元,其中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人民币 4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担保人民币 125,000 万元;对控股
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
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11,000
万元,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64,611.1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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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