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确认与承诺函(二)(更新后)2018-12-05
确认与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上越”〕与厦门三维丝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并购珀挺机
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珀挺”〕一事,因厦门珀挺 2015-2017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并购
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我司须承担
如下相应责任:
1、我司与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坤拿”〕应向三维丝返还
分红现金合计 157,763.52 元(其中我司应返还 33,596.88 元)。同时,
2、我司与厦门坤拿应补偿股份合计2,629,392股(其中我司应补偿股份
559,948股),由我司与厦门坤拿将等同于前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股份补偿
确定并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厦门坤拿、厦门上越以外的其他股东。
我司承诺于十五日内返还分红现金,并于十五日内完成所需划转股份的解押
工作,确保用于划转的股份无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我司承诺于十五日内完成对
此前与三维丝相关的全部诉讼案件的撤诉并取得生效的裁判文书,且不再以任何
形式对三维丝提出与此有关的诉讼、仲裁、投诉等权利主张;我司承诺配合三维
丝向相关部门办理股份补偿无偿划转事宜(可由三维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具体事宜以三维丝董事会的选择和办理为准,我司对此均予以认可和接
受;我司将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股东账户卡等办理股份划转时
所需的证照资料文件并在相应文件上盖章或签字,以及配合完成股份划转等相关
事务。如届时监管部门另有要求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我司亦将及时配合办理。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