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3-15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拟设置 2 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
的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前述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