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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创环保: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08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119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7)。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8 日下午 14:30 起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业区春光路 1178-1188 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8 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长王光辉先生主持会议;现场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徐秀丽女士、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波先生、监事王燕红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汪华先生、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林沈纬律师、张豪源
律师以及各相关人员。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         6                 96,366,470          24.9984﹪
             现场投票     4                 96,269,970          24.9734﹪
    其中
             网络投票     2                     96,500           0.0250﹪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         4                     99,400           0.0258﹪
             现场投票      2                      2,900           0.0008﹪
    其中
             网络投票      2                     96,500           0.0250﹪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游玉君女士、股东曾艺娜女士、监事王燕红女士、见证
律师林沈纬先生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 2 项:


    1.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
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2.00    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前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16)。


    对前述两项提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前述提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提案:


    01.00       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
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案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
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定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
司总股本 10﹪的股份;因受定期报告、部分股份冻结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增持承
诺,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
增持承诺的提案》,同意上海中创将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因受让罗红花 10%股份转让手续仍在办理中尚未完成,上海中创拟申请延期增
持公司股份。虽上海中创已于近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转
让申请确认书》,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材料涉及解除质押申
请,需要协调质权人准备相关材料。综合考虑协调解除质押申请材料、中登公司
形式审查与补充材料的时间,无法确保在 6 月 9 日前完成所有手续。为保障增持
行为合规合法,上海中创拟将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 3 个月,即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9 日。


    总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96,269,970                         99.8999﹪
      反对                         96,500                         0.1001﹪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2,900                         2.9175﹪
      反对                         96,500                        97.0825﹪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已
回避表决。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02.00    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
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并披露了与
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之关联采购交易。根据上市规则中有关关联
方认定的兜底条款(《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十章 10.1.3
第五款)之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对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前述关联关系认定,公司与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于 2018 年发生的交易亦为关联交易,公司现就相关关联交易补充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总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96,351,970                           99.9850﹪
      反对                        14,500                         0.0150﹪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0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                        84,900                        85.4125﹪
      反对                        14,500                        14.5875﹪
                                      0                          0.0000﹪
      弃权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已
回避表决。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豪源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