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承诺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126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已完成其增持承诺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39,026,2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
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创”〕发出的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原因及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增持方式: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
4、增持期间:6 个月,即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期间;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公司股票存在窗口期或停牌的,增持计划顺延实施。
5、增持数量: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85,490,443 股)
6、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前述原增持计划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因受定期报告、部分股份冻结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增持承诺,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同意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提
案》,同意上海中创将增持承诺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告编号:2019-212、
2019-214、2019-232)。
因受让罗红花 10%股份转让手续仍在办理中,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增
持计划的期限延长 3 个月,即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同意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履行
增持承诺的提案》(公告编号:2020-113、2020-115、2020-119)。
2020 年 7 月 8 日,上海中创受让罗红花 10%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上海中创累计增持 10.12%,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完成。
二、增持股份的详细情况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期间,通
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9,026,24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12%,具体情况见下表:
增持 成交均
增持 增持金额 增持 占总股本
增持日期 股数 价
主体 (元) 方式 比例
(股) (元/股)
上海 集中
2019-07-25 470,100 6.561 3,084,326.10 0.12﹪
中创 竞价
上海 集中
2019-09-03 7,100 5.67 40,257.00 0.002%
中创 竞价
上海 协议
2020-07-08 38,549,044 7.60 292,972,734.40 10.00%
中创 转让
合计 39,026,244 - 296,097,317.50 - 10.122﹪
三、增持计划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前 增持计划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上海
36,722,452 9.53% 75,748,696 19.64%
中创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完成后,上海中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光辉、宋安芳夫妇成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2、上海中创在增持完成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4、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积极预期,上海中创不排
除继续增持的可能性。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