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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5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

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关于使用现金购买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31%股权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现金购买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剩余 31%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本

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张吉辉




陈泽辉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