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 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所持(代理)股份 233,547,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3.1195%。其中,现场出 -1-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所持(代理)股份 233,542,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3.118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所持(代 理)股份 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13%。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36,175,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228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84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2,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经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李爱清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