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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7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人

力和资金做好市场前景良好的功能性薄膜业务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工

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

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

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出售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张吉辉




陈泽辉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