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关于增加2019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4 月 8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
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2019 年度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顺贸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实际担保期限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
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 2019 年度可以循
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现公司拟增加 2019 年
度为万顺贸易提供担保额度,增加后具体为:2019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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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万顺贸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实际担保期限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授权
公司及万顺贸易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上述
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 2019 年度可以循环使
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 二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2,686,906,028.89 元。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成城
成立时间 2017 年 0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仟万元
统一社会 汕头保税区 B03、B04、B06
91440500MA4WB0P533 住所
信用代码 地块办公楼 1#
销售:纸及纸制品、包装材料、光电产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保温隔
热材料、玻璃制品、工艺美术品、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
货物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8,842,663.36 495,403,895.19
净资产 51,065,360.00 55,894,495.34
主要 资产负债率 87.20% 88.72%
财务状况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35,100,953.90 770,235,463.19
利润总额 1,420,480.00 6,438,847.12
净利润 1,065,360.00 4,829,135.34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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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顺贸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期限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
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额(人民币/万元) 是否到期
公司 江苏中基 不超过 130,000 否
公司 万顺贸易 不超过 150,000 否
公司 河南万顺 不超过 5,000 否
公司 安徽美信 不超过 20,000 否
江苏中基 安徽美信 不超过 40,000 否
江苏中基 香港中基 不超过 20,000 否
合计 不超过 365,000 ——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不超过 135.84% ——
五、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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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为满
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增加 2019 年度为汕头
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增加后具体为:2019 年度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实际担保期限根据
融资主合同规定,授权公司及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
述担保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
内。上述额度在 2019 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其业务的
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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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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