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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                                                 是否
                                                                 是否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生 实际担 担保类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履行
               公告披     度      日期    保金额    型                联方
                                                                 完毕
               露日期                                                 担保
无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是否
                                                                 是否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生 实际担 担保类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履行
               公告披     度      日期    保金额    型                联方
                                                                 完毕
               露日期                                                 担保
                                                         2018-5-
               2017 年
万顺股份对江            130,00 2018 年 05         连带责 11 至
               12 月 13                    21,600                否   是
苏中基担保                   0 月 11 日           任保证 2019-5-
               日
                                                         11
                                                               2017-9-
                               2017 年 09             连带责   26 至
                                             17,500                      否   是
                               月 26 日               任保证   2022-9-
                                                               26
                                                               2018-1-
                               2018 年 01             连带责   30 至
                                             10,000                      否   是
                               月 30 日               任保证   2019-1-
                                                               30
                                                               2018-9-
                               2018 年 09             连带责   10 至
                                              9,000                      否   是
                               月 10 日               任保证   2019-9-
                                                               10
                                                               2018-7-
                               2018 年 07             连带责   16 至
                                              4,900                      否   是
                               月 16 日               任保证   2019-10
                                                               -15
                                                               2018-1-
                               2018 年 01             连带责   29 至
                                              8,000                      否   是
                               月 29 日               任保证   2019-1-
                                                               29
                                                               2018-1-
                               2018 年 01             连带责   3至
                                             10,000                      否   是
                               月 03 日               任保证   2019-1-
                                                               3
                                                               2018-7-
                               2018 年 07             连带责   18 至
                                             15,000                      否   是
                               月 18 日               任保证   2019-7-
                                                               18
                                                               2017-6-
                               2017 年 06   22,821. 连带责     1至
                                                                         否   是
                               月 01 日          99 任保证     2018-12
                                                               -31
                                                               2018-7-
                               2018 年 07             连带责   18 至
                                             15,000                      否   是
                               月 18 日               任保证   2019-7-
             2017 年
万顺股份对万                                                   18
             12 月 13 95,000
顺贸易担保                                                     2018-1-
             日
                               2018 年 01   6,304.9 连带责     24 至
                                                                         否   是
                               月 24 日           4 任保证     2018-12
                                                               -31
                                                               2018-7-
                               2018 年 07             连带责   5至
                                             20,000                      否   是
                               月 05 日               任保证   2021-7-
                                                               5
             2017 年
万顺股份对河
             12 月 13 5,000                   0
南万顺担保
             日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60,126.9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是否
                                                                     是否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生 实际担 担保类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履行
             公告披   度       日期    保金额    型                          联方
                                                                     完毕
             露日期                                                          担保
                                                            2018-9-
             2017 年
江苏中基对香                 2018 年 09            连带责   25 至
             12 月 13 20,000               1,650                    否      是
港中基担保                   月 25 日              任保证   2019-9-
             日
                                                            25
              2017 年
江苏中基对安
              12 月 13 20,000                  0
徽美信担保
              日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65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
                              161,776.93                                    60.21%
合计                                     司净资产的比例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

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等规定,严格控制、披露对外担保风险;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无以前年

度累计至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本次事项的内容、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

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了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本次事项的

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执行。《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



    五、关于《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



       六、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薪酬和有关绩效考

核制度,所披露的薪酬是合理、真实的,本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异

议。



       七、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助于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

公平、合理。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八、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九、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

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事

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

项。



       十、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

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事项。



       十一、关于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其业务的

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增加 2019 年度公司为汕头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十三、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可满足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集团化发展需要,体现了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发展定位,有利

于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便于投资者辨识,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

称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本次事

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张吉辉




陈泽辉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