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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年4月)2019-04-10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19 年 4 月)

                                 原为                                                                      修正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TOU WANSHUN PACKAGE MATERIAL STOCK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Shantou Wanshu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664,781.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3,309,095 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
以绿色环保为方针,通过优化的经营手段和资源组合,不断提高企业的经 通过优化的经营手段和资源组合,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
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并使公司成为国内一流的新型包装材料公司, 争能力,并使公司成为国内一流的新材料公司,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
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利,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                          权利,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研发:新材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研发:纸制
                                                                          料、纸制品、包装材料、光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用品、塑料制品、金
品、包装材料、光电产品、建筑材料、汽车用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及
                                                                          属材料及制品(钢铁、钢材除外)、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
制品、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销售:化工原料、仪器仪
                                                                          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
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货物的仓储;货物进出口、
                                                                          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货物的仓储(不含危险化
技术进出口。
                                                                          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9,664,781 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33,309,095 股,公司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
股。                                                                      股。
       第八十三条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第八十三条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

                                                                        -1-
名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决 名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由监事会主席 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由监事会主席
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 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
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二)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二)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
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但
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 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
选人数,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人数,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
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五)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五)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详细资料,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详细资料,包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 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与
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候 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候选
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相 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相
关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关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六)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          (六)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
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 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
                                                                    -2-
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 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
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收到候选人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         (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收到候选人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成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成
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多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或监 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多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或监
事人数。证券交易所对相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 事人数。证券交易所对相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
将其作为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表决。                 将其作为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表决。
    (八)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或更换两名(含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         (八)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或更换两名(含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
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上述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         上述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
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 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
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杜 成 城
                                                                                                        二○一九年四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