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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审核报告(二)2019-04-1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5-0004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5-00040 号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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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菁佩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连伟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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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4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筹资金 6,000 万元收购李伟明、李丽芳所持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通文

具”)100%股权。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李伟明、李丽芳签订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李

伟明、李丽芳关于广东东通文具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公司

使用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李伟明、李丽芳所持东通文具 100%股权。

    2016 年 4 月 27 日,东通文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汕头市濠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东通文具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收购协议》,李伟明、李丽芳承诺如下:

    (一)东通文具在 2016 年-2018 年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完成如下的业绩(本

款所指“业绩”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净利润孰低者”的概念):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合计
   东通文具           500 万            550 万            600 万             1650 万


    (二)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对东通文具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实际完成业绩未达到业绩承

诺,则李伟明将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业绩-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完成业绩)-已补偿

金额

    前期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得在后期冲回;即上述公式“补偿金额”计算结果为负时,视

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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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 5-00115 号审计报告,

东 通 文 具 201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6,281,034.70 元 、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6,275,034.70 元,根据孰低概念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4.58%,达到相应年度业绩承诺水平。




     特此说明。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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