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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6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与梁中奎、庞菊珍签署《经营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江苏万顺

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梁中奎先生、庞菊珍女士签署《关于江

苏万顺新富瑞科技有限公司之经营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江苏万顺新富

瑞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公

司更好实施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

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陈胜忠




陈泽辉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