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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1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

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

项。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须进
口物资进口环节涉及的税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制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公司依据

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助于进一步调动董

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五、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是

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助于进一步
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事项的内

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陈胜忠




陈泽辉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