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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

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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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9,113,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4119%。其中,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8,761,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359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所持(代

理)股份 35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522%。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 10 人,所持(代理)股份 24,160,3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81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76,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5%;反对 2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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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1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9%;反对 3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8%;


                               -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09,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5484%;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4-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马佳敏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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