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
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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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9,113,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4119%。其中,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8,761,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359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所持(代
理)股份 35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522%。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 10 人,所持(代理)股份 24,160,3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581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76,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5%;反对 23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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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1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29%;反对 30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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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828,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762,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7%;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09,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5484%;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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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马佳敏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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