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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新材:关于不提前赎回万顺转债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万顺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4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万顺转

债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5 号)核准,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95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9.5 亿元,初始转股价格 6.47 元/股,并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万顺转债”,债券代码“123012”。

根据相关规定和《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万顺转债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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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19 年 5 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以公 司总股 本

560,175,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52039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04078 股,万顺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6.47 元/股调整为 5.3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

    2020 年 4 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 ,以公 司总股 本

674,48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9946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万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36 元/股调整为 5.3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2021 年 5 月,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 ,以 公司现 有总股 本

674,565,33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38,129 股后的 653,927,20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顺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原 5.31 元/股调整为 5.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万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万顺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万顺转债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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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万顺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万顺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万顺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万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 5.27 元/股。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万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6.8510 元/股)达成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中的条件。



    四、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万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同意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不行使万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万顺转债。以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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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万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将另行决

定是否行使万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万顺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期间,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交易万顺转债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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