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8-151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
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变更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