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12-13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
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及内容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 0 第(一)项至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0 收购本公司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者注销。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 0 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于 1 年内转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让给职工。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 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六)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条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
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