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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9-04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43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共计 2,156.4144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3.49 元。期权简称:东财 JLC3,期权代码:036161。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 143 名激励对象的 2,156.4144 万
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
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激励对象刘勇明等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
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为 176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 2,659.00 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
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4、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授予 176 名激励对象 2,659.00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确定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 201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
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 6 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
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37.00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7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2,622.00 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3,670.80 万份,预
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420.0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6 元。公司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 368 名激励对象 420.00 万份股票期权,确定公
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行权价格为 65.19 元。公司监事
会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
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激励对
象胡清禹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
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相关 9.60 万份股票期权将作废,作废后,获授
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减少至 353 人,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10.40 万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
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克兵等 4 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
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120.40 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晨晨
等 29 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20.80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
减少至 16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550.40 万份;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324 人,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389.60 万份。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390.72 万份,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9 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701.28 万份,授
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16 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1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
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597.68 万份,行权价格为 5.09 元。公司监事会
认为 16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徐志书等 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94.50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周舟等 4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
及股票期权数量 54.72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6 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698.54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81 人,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
量减少至 646.56 万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
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及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638.248 万份,首次
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1 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775.872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0.10 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
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 156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879.416 万份,行权价格为 4.21 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81 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3.968 万份,行权价格为
30.10 元。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56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 281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5、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结束,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为 193.968 万份,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0 份,未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 193.968 万份。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该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
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顾昊雷等 6 人,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王亮等 4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51.408 万份及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44.226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
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0 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减少至 3,707.424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5
人,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537.678 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
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448.9088
万份,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9 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为 645.2136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07 元。公司监事会认为
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根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 2017
年度考核,其中 1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获授第三
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63.504 万份将予以注销。其余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
格。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
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60.9504 万份,
行权价格为 3.49 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3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
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0712 万份,行权价格为 25.07 元。公司监
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49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35 名激励对
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
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结束,该行权期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215.0712 万份,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0 份,未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0712 万份。公司将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上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
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7 人,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所涉及未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68.0400 万份及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19.0512 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43 人,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减少
至 2,156.4144 万份,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11 人,未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411.0912 万份。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1、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43 名激励对象在第
       四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6.4144 万份,行权价格为 3.49
       元;同意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1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205.5456 万份,行权价格为 25.07 元。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 143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211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
       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
       内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份,元
                                  该次激
                         该次取                         该次变   该次变动
             该次行权             励对象   该次变动后                           变动原因
变动日期                 消期权                         动后行   后激励对
               数量               减少人     期权数量                           简要说明
                           数量                         权价格     象人数
                                    数
2014 年 11
                     -        -        -     2,659.00    13.03        176   授予股票期权
月 21 日
2015 年 7
                     -    37.00        6     2,622.00    13.03        170   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月 24 日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2015 年 7
                     -        -        -     3,670.80     9.26        170   方案实施后,调整期
月 24 日
                                                                            权数量和价格
2016 年 4
                     -   120.40        4     3,550.40     9.26        166   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月 27 日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2016 年 4
                     -        -        -     6,390.72     5.09        166   方案实施后,调整期
月 27 日
                                                                            权数量和价格
2016 年 5
              1,597.68        -        -     4,793.04     5.09        166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月 20 日
2017 年 4
                     -    94.50       10     4,698.54     5.09        156   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月 27 日
                                                                            2016 年度权益分派
2017 年 4
                     -        -        -    5,638.248     4.21        156   方案实施后,调整期
月 27 日
                                                                            权数量和价格
2017 年 5
             1,879.416        -          -    3,758.832     4.21        156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月 24 日
2018 年 5
                     -   51.408          6    3,707.424     4.21        150   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月 15 日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2018 年 5
                     -        -          -   4,448.9088     3.49        150   方案实施后,调整期
月 15 日
                                                                              权数量和价格
2018 年 6
            2,160.9504        -          -   2,287.9584     3.49        150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月1日
2018 年 8                                                                     注销第三个行权期
                     -   63.504          -   2,224.4544     3.49        150
月9日                                                                         未行权期权
2019 年 4
                     -    68.04          -   2,156.4144     3.49        143   注销离职人员期权
月2日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
       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行权条件:                                     公司2012年-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值为63,663,993.75元,2018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2-2014年净利润均值为基
                                                  润为947,158,427.47元,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注:此处“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387.75%,满足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4、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待期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归属于上
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数为49,703,803.11元,归
不得为负。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
                                                  均数为41,577,326.19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65,723,821.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2,870,669.95
                                                  元。等待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
                                                  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
                                                  负,满足行权条件。


5、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 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    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满足行
被注销。                                          权条件。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前次公告一致性说明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全部申请行权,
      行权人员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公告情况一致。
             四、本次行权期间、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及禁售期安排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公司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
      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第四个行权期限自首次授予日(2014 年 11 月 21 日)
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即 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行权股票期权份数(万份)
    陆威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                            181.44
    程磊                      副总经理                                         90.72
      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人员(141 人)                             1884.2544
                        合计                                               2156.4144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9元。
    4、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激励对象中陆威先生、程磊
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前 6 个月内,陆威先生、程磊先生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陆威先生、程磊先生本次行权所获股份的 25%可上市流通,剩余 75%股份将进行
锁定,同时须遵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其余 141 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上市流通。

    五、本次行权缴款、验资情况
    1、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 143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
合 计 人 民 币 75,258,862.56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合 计 人 民 币
21,564,144.00 元,资本溢价 53,694,718.56 元。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
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具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048 号):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贵公司已收到 143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75,258,862.56 元(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贰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贰元伍角陆
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21,564,144.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仟壹佰伍拾陆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元整),资本溢价 53,694,718.56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41,364,579.00 元、累计实收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5,541,364,579.00 元。
    六、本次行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手续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对本次提出申请的 143 名激励对象的 2,156.4144 万份股
票期权予以行权。
   七、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对公
司当年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75,258,862.56 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增加 21,564,144.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53,694,718.56 元。以本次行权后的股本
计算公司 2018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17 元,具体影响数据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数据为准。
    八、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将新增 21,564,144 股,本次行权涉及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新增股份将按相关规定按 75%自动锁定,其他激励对象新增股份全部为
无限售流通股。
    九、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
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设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可根据《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并办理本次行权的相关
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048 号)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