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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关于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9-074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补充反馈意见,就 2019 年 9 月收到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35 号)中部分问题作出进一步补充
回复如下:

    申请人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发
行人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发展规划。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发行人关于房地产业
务的发展规划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是东方财富为了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
块)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除(B16-1 地
块)外,没有其他土地储备,亦没有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来也没有其他与房地产

业务相关的发展规划。

    东方财富自2010年上市以后,随着公司既有业务的进一步扩张以及募投项目的全
面实施,公司的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呼叫中心、客服中心和管理团队等人数都持续
大幅增加,原有办公场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
制约了公司核心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原有相对分散的办公场所不利于企业的集
中运营和管理,不利于成本控制,通过自建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可以实现集
中式办公,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对提升整体管理效率和降低成本,也将起到积
极的促进作用。
    2010年11月19日,东方财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研发
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报告》,项目拟投资46,214.82万元用于研发基地和
金融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超募资金;其中,研发基地建设预算
为9,500.00万元,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预算为36,714.82万元。东方财富于2011年1月6

日竞得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面积为36,515.2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的
使用权,作为公司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用地,并与上海市嘉定区
规划与土地管理局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1年4月11
日,东方财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金融信息
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然而,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公司主营业务在迅猛发展的同

时也遇到了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抢先完成业务布局、保
持业内领先优势,公司需要持续完善财经金融服务大平台建设,并推动公司主营业务
特别是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因此公司急需在核心主营业务上投入大量
资金。基于前述考虑,2014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终止研
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同时,为了加强超募资金管理,将超
募资金投资到更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项目,进一步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决定使用自有资金20,000.00万元,置换已投入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的超募资
金,并于2014年6月完成置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桩基工程,并逐步进入主体施工
阶段。该项目建筑面积约为91,288平方米,建成后将全部用于满足公司自身的办公用
房需求。

    经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www.mnr.gov.cn/)、上海市规划和自
然 资 源 局 ( http://ghzyj.sh.gov.cn/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http://www.mohurd.gov.cn/ ) 、 上 海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http://zjw.sh.gov.cn/zjw/)等政府部门网站,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因闲
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国土部门

及住建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此外,东方财富置业于2019年6月20日取得上海市嘉
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对东方财
富置业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地块作出过行政处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是东方财富为

了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而专门
成立的项目公司。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该公司除(B16-1 地块)外,没有其
他土地储备,亦没有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来也没有其他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发展
规划。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承诺函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置业”)是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地块)建设研发
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目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就东方财富置业房
地产业务有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并承诺如下:
    1、东方财富置业除B16-1地块外,没有其他土地储备,亦没有其他房地产开发项
目,未来也没有其他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发展规划。
    2、东方财富置业将按照政府规划方案依法依规开发建设B16-1地块,建成后将用

于满足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
    特此承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