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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2019-11-07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发的《关于请做好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已收悉。东方
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公司”、“申请人”、“发行人”)

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会计师”、“立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简称“律
师”)等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及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
含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告知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



    1、关于置业公司,申请人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
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是申请人为了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
服务中心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子公司是否存在对外出售或出租房产的计划与安排,
该项目房产是否全部为自用,是否经营房地产开发。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子公司是否存在对外出售或出租房产的计划与安
排,该项目房产是否全部为自用,是否经营房地产开发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是申请人为了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而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除

                                    2
(B16-1 地块)外,没有其他土地储备,亦没有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嘉定新城
(B16-1 地块)项目房产全部为自用,不经营房地产开发,不存在对外出售或出
租房产的计划与安排。

    申请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承诺函》,并于次日发布公告承诺上海

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规划方案依法依规开发建设 B16-1 地块,建成
后将用于满足申请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自用需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请人提供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土地使用权招拍挂
相关文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合同等文件,保
荐机构认为,申请人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是申请人为了在上海市嘉
定区嘉定新城(B16-1 地块)建设研发基地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而专门成立的项

目公司。嘉定新城(B16-1 地块)项目房产全部为自用,不经营房地产开发,不
存在对外出售或出租房产的计划与安排。




                                    3
       2、关于商誉。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对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形成的

  商誉余额 292,466.69 万元,无商誉减值准备。

       请申请人:(1)结合修正后申请人商誉测试市净率 1.98,远高于可比资产
  组市净率(国金证券 1.28、西部证券 1.84、华安证券 1.80),以及结合上市证
  券公司的平均市净率情况,进一步说明申请人商誉减值测试选取上述三家可比
  资产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市场相关案例和方法的内在逻辑关系、可比公司

  参数选取的依据说明申请人市净率修正的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代表性,是否
  存在放大估值的线性关系,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方法,申请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
  法和结果是否谨慎公允,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请申请人选取上
  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测算东方财富证
  券资产组公允价值。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修正后申请人商誉测试市净率 1.98,远高于可比资产组市净率(国
  金证券 1.28、西部证券 1.84、华安证券 1.80),以及结合上市证券公司的平均市
  净率情况,进一步说明申请人商誉减值测试选取上述三家可比资产组的原因及
  合理性,结合市场相关案例和方法的内在逻辑关系、可比公司参数选取的依据

  说明申请人市净率修正的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代表性,是否存在放大估值的
  线性关系,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方法,申请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结果是否谨
  慎公允,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选取上述三家可比资产组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以沪、深两市上市证券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财行业证券分类”所包含的上市公司)为可比公司备选库,
  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首发上市时间     资产总计(亿元)    市净率
 1       600030.SH       中信证券         2003-01-06          6,577.2430      1.40
 2       600837.SH       海通证券         1994-02-24          5,732.2049      1.04
 3       601211.SH       国泰君安         2015-06-26          4,404.5540      1.29
 4       601688.SH       华泰证券         2010-02-26          3,956.3831      1.33
 5       000776.SZ       广发证券         1997-06-11          3,904.7103      1.32

                                      4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首发上市时间     资产总计(亿元)     市净率
 6       000166.SZ         申万宏源           2015-01-26            3,367.3484       1.60
 7       600999.SH         招商证券           2009-11-17            2,980.7843       1.58
 8       601881.SH         中国银河           2017-01-23            2,631.7262       1.37
 9       600958.SH         东方证券           2015-03-23            2,209.7320       1.48
 10      601066.SH         中信建投           2018-06-20            2,168.8205       1.68
 11      601788.SH         光大证券           2009-08-18            2,111.1418       1.09
 12      002736.SZ         国信证券           2014-12-29            2,084.8517       1.70
 13      601377.SH         兴业证券           2010-10-13            1,641.4283       1.17
 14      600061.SH         国投资本           1997-05-19            1,619.2127       1.26
 15      601901.SH         方正证券           2011-08-10            1,545.6410       1.33
 16      000783.SZ         长江证券           1997-07-31            1,107.3544       1.34
 17      601555.SH         东吴证券           2011-12-12             930.3129        1.13
 18      601198.SH         东兴证券           2015-02-26             857.6200        1.81
 19      000728.SZ         国元证券           1997-06-16             837.3437        1.15
 20      000750.SZ         国海证券           1997-07-09             655.6047        1.28
 21      600369.SH         西南证券           2001-01-09             653.5278        1.20
 22      000686.SZ         东北证券           1997-02-27             630.8311        1.11
 23      601108.SH         财通证券           2017-10-24             596.2087        2.25
 24      601878.SH         浙商证券           2017-06-26             569.5548        2.64
 25      002500.SZ         山西证券           2010-11-15             565.6354        1.66
 26      601162.SH         天风证券           2018-10-19             561.5744        2.58
 27      002926.SZ         华西证券           2018-02-05             528.7732        1.56
 28      002939.SZ         长城证券           2018-10-26             518.2155        1.92
 29      600109.SH         国金证券           1997-08-07             506.3919        1.28
 30      002673.SZ         西部证券           2012-05-03             493.6027        1.84
 31      600909.SH         华安证券           2016-12-06             465.7786        1.80
 32      601375.SH         中原证券           2017-01-03             458.6374        2.01
 33      600864.SH         哈投股份           1994-08-09             426.5368        0.88
 34      601099.SH          太平洋            2007-12-28              411.3118       1.65
 35      600155.SH         华创阳安           1998-09-18             391.3114        0.99
 36      002797.SZ         第一创业           2016-05-11             341.7552        2.82
 37      000712.SZ         锦龙股份           1997-04-15             336.3523        3.02
 38      002670.SZ         国盛金控           2012-04-16             291.3700        1.98
 39      601990.SH         南京证券           2018-06-13             254.8195        2.33
 40      600621.SH         华鑫股份           1992-12-02             194.5795        1.82
 **      委估资产组      东方财富证券             -                  296.4249             -

  注 1:2018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期间,上市证券公司尚未公布 2018 年年度报告,且 2018
  年第三季度披露信息不完整,故根据 2018 年中报信息,选取可比资产组。

  注 2:市净率计算过程,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一年每季度末当月及评估基准
  日当月的平均收盘价/每股净资产平均值。


                                          5
    1、选取可比资产组时,公司以东方财富证券总资产规模为基准,向上向下
挑选规模最接近的 3-5 家证券公司组成可比资产组。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除考
虑资产规模外,还进一步考虑了可比公司的企业所处经营阶段、业务结构、盈利
状况等因素,从而对可选样本进行筛查:

    (1)南京证券 2018 年才上市,上市未满一年,且新股股价波动较大,未纳
入可比资产组;

    (2)哈投股份、华创阳安、锦龙股份、国盛金控、华鑫股份均含非证券的

其他业务,业务结构与东方财富证券不同,未纳入可比资产组;

    (3)太平洋 2018 年 1-6 月净利润为负数,未纳入可比资产组。

    由此筛选出的可比资产组为国金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中原证券、第

一创业。经测算,按照前述可比资产组市净率计算,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
值情况如下,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项目          市净率
                                  公允价值(万元)        组合账面价值(万元)
可比资产组                2.77           1,402,696.00                  996,653.73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一步从严把握,将修正幅度超过 30%的中原证券和

第一创业(修正后市净率分别为 3.04 和 4.85)予以剔除,以剩下的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作为可比资产组再次进行测试。经评估,按照前述可比资产
组市净率计算,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值情况如下,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的
商誉亦未发生减值:
                                 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
   项目          市净率
                                  公允价值(万元)      组组合账面价值(万元)
可比资产组                1.98           1,002,902.00                996,653.73



    综上,最终选取国金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作为可比资产组,具有合理
性,且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从严筛选后的结果。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结果谨
慎公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
    (二)市净率修正的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代表性,是否存在放大估值的
线性关系,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方法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4 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

模型与参数确定》,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参数的选取应突出行业及评估对象的特
点,从盈利、资产、收入、风险、行业监管等角度,选择有利于合理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因素。

    本次对可比资产组价值比率进行调整,选取了六个方面的修正因素:包括资

产管理规模、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
这六个方面包含了十几项财务、业务指标,全面涵盖了证券公司盈利、资产、收
入、风险、行业监管等,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

    通过对上述各项指标分析比较后对其打分,打分原则为东方财富证券为 100

分,劣于目标公司指标的则分数小于 100,优于目标公司指标的则分数大于 100,
打分后再赋予各项指标一定的权重,加权得出某项修正因素的综合系数。

    (1)资产管理规模

    资产管理规模方面,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关键指标是营业部数量和净资本规

模,本次将这两项指标作为资产管理规模比较的调整因素。资产管理规模越大,
显示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资产管理规模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营业部数量             25%         85             96        105         94         80
净资本                 75%        120            118        105        102         95
评分结果                          111            113        105        100         91



    (2)经营能力

    经营能力方面,本次将股基交易量市场份额和经纪业务占比(指经纪业务收
入/营业收入)作为经营能力比较的调整因素。股基交易量市场份额越高,企业
拥有客户基数也越多,便于企业拓展各类经营业务;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越低,则
认为公司经营结构越多元化,经营风险越小。
                                        7
       经营能力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股基交易量占比             50%              95              85          87          86         85
经纪业务占比               50%          113               112          105         110        120
评分结果                                104                 99          96          98        103



       (3)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方面,采用 ROE/COE 模型,其中 ROE 为证券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是盈利能力的综合性指标,COE 为证券公司股权资本成本率,反映投资者所要
  求的收益率。使用 P/B 相对估值时,P/B 的合理差异主要源于净资产收益率差异
  和公司股权成本差异,净资产收益率超越股权成本越多,成长性越高,相应的股
  权价值越大,因此本次把 ROE/COE 作为盈利能力的调整因素来进行分析比较。

       盈利能力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ROE/COE                   100%              92              86          89          87         82
评分结果                                    92              86          89          87         82



       (4)成长能力

       结合证券行业的特点,本次选用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和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作

  为其对比因素来反映资产组所具有的成长潜力。增长率愈高,资产组的竞争力和
  成长性越好。

       成长能力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近三年营业 收入
                       50%             87                86            92          90          88
平均增长率
近三年净利润平
                       50%             90                87            92          85          80
均增长率
评分结果                               89                87            92          88          84



       (5)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管理能力选取“净资本核心风险控制指标”,并结合中国证监会每年发布
                                                 8
  的证券公司分类评级评价进行比较分析。

       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

  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风险
  控制指标值越高,资产组综合性风险控制越好。中国证监会每年发布的证券公司
  分类评级评价,体现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风险管理能力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净资本核心风控指标        50%            102                95              96              90               85
证监会 2018 年证券公
                          50%            100                90          100                 85               95
司分类评价
评分结果                                 101                93              98              88               90




       (6)业务创新能力

       证券公司业务创新能力主要从融资融券、期货经纪、直投业务和国际业务等

  方面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业务创新能力评分结果如下:

    修正因素           权重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融资融券开展情况       25%          100               100            100              100             100
期货经纪开展情况       25%          100               100            100              100             100
直投业务开展情况       25%          100               100            100              100             100
国际业务开展情况       25%          100               100            100              100             100
评分结果                            100               100            100              100             100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指标调整系
  数及各可比资产组占比权重详见下表:

            项目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可比资产组市净率①                1.28               1.84           1.80           2.01             2.82

  资产管理规模②                 100/111            100/113        100/105        100/100          100/91

  经营能力③                     100/104             100/99         100/96         100/98         100/103

  盈利能力④                      100/92             100/86         100/89         100/87          100/82
                                               9
           项目             国金证券            西部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第一创业

成长能力⑤                       100/89                100/87       100/92     100/88        100/84

风险管理能力⑥                  100/101                100/93       100/98     100/88        100/90

业务创新能力⑦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修正后可比资产组市净率
⑧=①*②*③*④*⑤*⑥*                 1.34               2.36         2.23       3.04             4.85
⑦
权重⑨                          33.33%                33.33%       33.33%       0.00%        0.00%
修正后可比资产组市净率
                                                                                                  1.98
的加权平均值⑩=⑧*⑨



       2015 年,公司收购东方财富证券时即采用了上述评估方法。自收购完成后

至今,在历年的商誉减值测试中,也均沿用了上述估值方法,以经修正后的可比
资产组市净率计算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此外,2015 年至今(以评估基准日为准)已完成的 A 股上市公司并购证券

公司控股权的交易中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亦主要从以上六个方面对标的资产与其
可比公司之间进行修正,可见该等修正方法属于行业通用方法。
                  被收                       最终取
      收购方             评估基准日                             修正因素               可比公司
                  购方                       值方法
                                                         资产管理规模、经营
                                                                                东北证券、山西证
     国盛金控     国盛                                   能力、盈利能力、成
                         2015/4/30           市场法                             券、国海证券、太
(002670.SZ)     证券                                   长能力、风险管理能
                                                                                平洋
                                                         力、业务创新能力
                                                         资产管理规模、经营
                                                                                东北证券、国海证
     华创阳安     华创                                   能力、盈利能力、成
                         2015/8/31           市场法                             券、山西证券、东
(600155.SH)     证券                                   长能力、风险管理能
                                                                                吴证券、国金证券
                                                         力、业务创新能力
                                                         资产管理规模、经营
     哈投股份     江海                                   能力、盈利能力、成     太平洋、山西证券、
                         2015/9/30           市场法
(600864.SH)     证券                                   长能力、风险管理能     东北证券
                                                         力、业务创新能力
                                                         资产管理规模、经营     国金证券、国海证
     华鑫股份     华鑫
                         2016/8/31           市场法      能力、成长能力、风     券、长江证券、山
(600621.SH)     证券
                                                         险管理能力             西证券
                                                         资产管理规模、经营
                                                                                国海证券、西南证
     中信证券     广州                                   能力、盈利能力、成
                         2018/11/30          市场法                             券、西部证券、太
(600030.SH)     证券                                   长能力、风险管理能
                                                                                平洋、第一创业
                                                         力、业务创新能力

                                                10
    二、选取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
测算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值

    选取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测算

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
           项目                市净率                               或资产组组合账面
                                                公允价值(万元)
                                                                      价值(万元)
已上市证券公司                    1.58                 799,809.00
                                                                           996,653.73
同类评级上市证券公司(A 级)      1.62                 820,150.00


    经测算,已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
测算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值低于东方财富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账面价值,但公司认为,选取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
公司平均市净率测算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的公允价值,这主
要是由于:

    (1)已上市证券公司之间,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

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行业平均指标无法代表个体资产组的水平。公司在选取可
比公司时,应关注可比公司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这种可比性通常体现在行业、
企业规模、业务结构、经营及盈利模式、盈利状况、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
所处经营阶段、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另外,行业或同级证券公司中,可
能存在影响公允价值的事件,导致短期股价偏离正常水平,比如:1)近期发生
有重大并购重组行为,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业务结构、未来盈利状况、行业类别
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公司;2)新上市公司;3)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司;4)近
期发生严重亏损的公司;5)近期出现有暂停交易,或因累计涨、跌幅限制而导

致临时盘中终止交易的公司。

    (2)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类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
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证
券公司的类别。”,“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
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 6 类评价指标”。

由此可见,证券公司分类评级并非以价值评估为目的,其评级指标体系以风险管
理能力为基础,评价指标未能充分反映资产管理规模、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成
                                         11
长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等体现公司业绩增长潜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的关键因素。

    (3)上述 A 股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的交易中,对证券公司的评估均采用

市场法,但是在选取可比公司参数时均未采用已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
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而是选取与自身经营情况较为接近的可比公司。
选取已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和同类评级的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市净率测算资
产组公允价值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此外,由于公司 2016-2018 年经纪业务平均收入约 8.19 亿元,若选取 2018

年经纪业务收入在 5-10 亿元的已上市证券公司(剔除 2018 年净利润同比下滑超
过 50%的)进行测算,该等公司 2018 年底时的平均市净率约为 1.90,对应东方
财富证券资产组公允价值为 960,81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万元)     市净率
    600109.SH         国金证券                       93,375.47        1.27
    002926.SZ         华西证券                       71,748.49        1.56
    601878.SH         浙商证券                       70,040.30        2.64
    601108.SH         财通证券                       65,204.34        2.25
    601198.SH         东兴证券                       57,110.05        1.81
    601162.SH         天风证券                       53,386.38        2.59
    000728.SZ         国元证券                       50,678.93        1.15
                           平均值                                         1.90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公司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 3 至 5

家可比资产组具有合理性,公司所采用的市净率修正方法涵盖了证券公司核心指
标、监管要求和成长能力,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属于行业通用方法。经测试,
按照最初选取的 5 家可比资产组计算得出的公允价值为 1,402,696.00 万元,东方
财富证券资产组商誉未发生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进一步从严筛选后的 3 家可比
资产组计算得出的公允价值为 1,002,902.00 万元,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商誉亦未
发生减值。由此可见,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结果谨慎公允,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东方财富证券资产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12
    3、关于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情况及金融资产减值,申请人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请申请人详细说明并披露:(1)2019 年 1 月 1 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新分类、计量情况,包括根据
申请人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特征对金融资产重分类情况,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的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调整情况,报表项目列示变化,以及对期初留存收益以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2)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的重大判断,如判断各类金
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性及定量标准;不同类型金融资产在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时所使用的前瞻性信息,以及不同情境假设下经济指标对预期信用损失
的影响;“三阶段”减值模型在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具体运用,
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相应内控设置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一、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新

分类、计量情况,包括根据申请人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
特征对金融资产重分类情况,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的包括融出资金、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调整情况,报表项目列示变
化,以及对期初留存收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将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
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1、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新分

类、计量情况如下:

                                   13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单位:元)

                         按原准则列示的账                                                        重分类                                             重新计算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施行新金融工具
                         面价值 2018 年 12                                                                                                                                   列示的账面价值
           项目                                准则影响合计                         自原以公允价值
                             月 31 日                             自原分类为应                          自原分类为其      自原可供出售                     从成本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计量且其变动计                                         预期信用损
                           (单位:元)                           收利息/应付利                         他流动资产转      金融资产转入                     变为公允价         (单位:元)
                                                                                    入当期损益的金                                             失
                                                                     息转入                               入(注 1)        (注 2)                       值计量(注 2)
                                                                                      融资产转入

货币资金                  11,334,325,902.76                                                                                                                                  11,334,325,902.76

结算备付金                 2,776,157,386.43                                                                                                                                   2,776,157,386.43

融出资金                   8,186,326,745.80     180,994,942.56    187,387,153.06                                                           -6,392,210.50                      8,367,321,688.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95,239,360.82     10,075,074.05    5,562,782,650.55    790,000,000.00     89,008,982.93                   43,372,653.29      6,495,239,360.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5,562,782,650.55   -5,562,782,650.55                     -5,562,782,650.5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487,181.33                                                                                                                                         487,181.3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57,906,912.27                                                                                                                                     257,906,912.27

其他应收款                 3,100,739,274.82    -247,829,868.23    -247,829,868.23                                                                                             2,852,909,406.59

其中:应收利息              259,791,948.93     -247,829,868.23    -247,829,868.23                                                                                               11,962,080.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8,886,850.22      49,529,293.52     50,260,248.43                                                            -730,954.91                       1,558,416,143.74

存出保证金                  586,890,312.64                                                                                                                                     586,890,312.64

其他流动资产                847,467,906.00     -790,000,000.00                                          -790,000,000.00                                                         57,467,906.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762,943.39          107,392.69        107,392.69                                                                                                14,870,336.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9,008,982.93      -89,008,982.93                                                            -89,008,982.93




                                                                                          14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单位:元)

                         按原准则列示的账                                                    重分类                                             重新计算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施行新金融工具
                         面价值 2018 年 12                                                                                                                               列示的账面价值
           项目                               准则影响合计                        自原以公允价值
                             月 31 日                            自原分类为应                         自原分类为其    自原可供出售                     从成本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单位:元)                        计量且其变动计                                       预期信用损
                           (单位:元)                          收利息/应付利                        他流动资产转    金融资产转入                     变为公允价         (单位:元)
                                                                                  入当期损益的金                                           失
                                                                    息转入                             入(注 1)       (注 2)                       值计量(注 2)
                                                                                    融资产转入

短期借款                    213,057,069.31         283,188.33        283,188.33                                                                                            213,340,257.64

应付短期融资券             1,917,025,000.00     29,729,318.71     29,729,318.71                                                                                           1,946,754,318.7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5,506,035.18                                                                                                                                 105,506,035.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5,985,126.50           5,187.56          5,187.56                                                                                             85,990,314.06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293,180,675.18                                                                                                                              14,293,180,675.18

其他应付款                 1,650,507,113.12     -52,755,019.81   -52,755,019.81                                                                                           1,597,752,093.31

其中:应付利息               54,151,525.51      -52,755,019.81   -52,755,019.81                                                                                               1,396,505.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06,399,591.47       3,139,726.03      3,139,726.03                                                                                            609,539,317.50

应付债券                   4,814,884,053.09     19,597,599.18     19,597,599.18                                                                                           4,834,481,652.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325,834.92         905,204.63                                                                            905,204.63                         70,231,039.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73,050.33       6,505,897.99                                                                                           6,505,897.99        16,578,948.32

其他综合收益                  -3,698,398.13        689,262.41                                                            689,262.41                                          -3,009,135.72

盈余公积                    394,788,468.43       3,686,675.53                                                                                           3,686,675.53       398,475,143.96

未分配利润                 3,412,564,404.20     26,272,856.58                                                            -689,262.41   -6,217,960.78   33,180,079.77      3,438,837,260.78

      注 1: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 790,000,000.00 元的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浮动收益不仅仅是以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不符合合同现金


                                                                                       15
流量特征,持有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投资收益,可近期出售或赎回。因此,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2: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 89,008,982.93 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1)14,008,982.93 元是东方财富证券直投子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和资管计划,业务

模式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次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 2)75,000,000.00 元是东方财富持有的非上市股权投

资,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未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因该分类

导致公允价值增加 43,372,653.29 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6,505,897.99 元,未分配利润 33,180,079.77 元,盈余公积 3,686,675.53 元。



     2、报表项目列示变化对期初留存收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相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重新分类和计量,导致期初留存收益增加 36,866,755.30 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689,262.41 元;针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其他应收款)按
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调整,融出资金的减值准备增加 6,392,210.50 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增加 730,954.91 元,同时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 905,204.63 元,调减期初留存收益 6,217,960.78 元。




                                                                          16
    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的重大判断,如判断各类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的定性及定量标准;不同类型金融资产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所使用的
前瞻性信息,以及不同情境假设下经济指标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三阶段”
减值模型在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具体运用,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相
应内控设置情况。

    (一)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的重大判断,如判断各类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的定性及定量标准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是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应收
款项等,对于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性
和定量标准如下:

    1、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担保品出现如下情况:

    (1)担保品处于停牌状态,存在退市风险;

    (2)担保品处于停牌状态,发生影响担保品价格的重大变化情况:如上市
公司业绩重大不利变化、发生重大负面新闻、上市公司以及高管、实际控制人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2、客户信用情况出现以下不利变化:

    (1)未能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

    (2)征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

    (3)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主要资产被司法查封或冻结;

    (6)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

    (7)融资人业绩承诺未完成。

    3、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量标准如下:


                                    17
    维持担保比例(总资产和总负债比值)下降至预警线以下;

    被动展期、本金或利息逾期 30 天以上;

    股票质押业务中,客户质押占其所持总股票的比例超过 70%。

    4、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采用简易模型
计提坏账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公
司以账龄为依据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相同账龄的客户具有类似预期损失率。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不同类型金融资产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所使用的前瞻性信息,以
及不同情境假设下经济指标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三阶段”减值模型在融出
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具体运用,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相应内控设置情况

    1、公司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过程,根据信用风险初始确
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是否已发生损失划分为三阶段:

    公司以维持担保比例为定量标准,维持担保比例是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

之间的比例(总资产和总负债比值),在融资类业务的实际操作中,客户融资开
仓时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 200%。

    当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公司设定的预警线时,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为第一
阶段。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时,已发生减值损失,划分为第三阶段。

    维持担保比例介于 100%和公司设定的预警线之间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

未发生减值损失,该阶段为第二阶段。

    2、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1)假设不同属性股票跌停情景下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过程

    融资类业务的违约损失主要是由于客户持仓股票无法处置,导致客户信用账

                                  18
户资不抵债所产生的损失,该损失主要影响因素为客户持仓的集中度和持仓股票
的属性。

    公司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和数据情况,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 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是指通过估计单笔资产或资产组合的
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参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的方法。

    在确定违约概率时,公司首先对沪、深两市所有股票根据五项指标(资产负

债率、已获利息倍数、营业周期、现金/营业收入、现金/净利润)进行打分,根
据打分结果将股票分为 5 档位,数值越小,股票属性越差。在 5 档分类的基础上,
对每档股票假设连续 4 次跌停、连续 7 次跌停、连续 15 次跌停三种情况,通过
统计方法计算上述假设的历史跌停概率,并以此确定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根据每种假设跌停概率下总资产和总负债差额计算。

    公司采取了贝叶斯模型计算连续跌停的概率,对 2000 年至 2018 年间(该期
间随报告期滚动)连续 3 个以上交易日跌停案例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聚类成
4 次、7 次和 15 次三种情况。

    贝叶斯模型在承认股票属性越差其发生连续跌停概率越大的基本前提下,将

某个历史时点的值作为初始值,然后根据后续发生的客观数据不断修正该值,在
修正过程中,某种属性股票的连续跌停概率得到不断修正,该修正过程运用了随
时间及市场变化而不断对后验概率产生影响的信息。在并不能准确得到某种特定
属性股票发生连续跌停概率的现实情况下,贝叶斯模型利用经验数据可以作出更

合理的判断。

    当存在可获取明确的信息或特殊情况下,可对单笔业务进行评估,以获取更
为可靠的损失率进行减值计提,不再按上述方式重复计算。

    (2)前瞻性调整的运用

    在运用前瞻性信息时,公司使用了市盈率分析指标。

    两融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的信用风险受股票市场整体估值的影响较大,当市

场行情好时股票整体估值高,风险增加,未来下跌的可能性大;当市场行情差时
                                   19
股票整体估值较低,是风险释放的过程,未来上涨的可能性大。市盈率历史指标
的曲线变化能够反应上述过程和趋势,公司选取沪、深两市市盈率指标,针对
2000 年至 2018 年间(该期间随报告期滚动)的市盈率建立自回归模型,预测未
来市盈率变化量,将未来市盈率变化量化为前瞻性调整因子。

    3、处于第三阶段的减值损失:

    当公司评估金融资产进入第三阶段时,损失率需要根据担保品价值和预期折

扣,与客户协商形成的处置方案等,按预计归还现金流单笔计提减值准备。

    4、公司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内控设置

    (1)“三阶段”减值模型作为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压力测试的

一个组成部分,其结果可以作为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风险的衡量指
标,公司通过“三阶段”减值模型,对信用业务的损失限额进行监控、管理;

    (2)公司制定了《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标的证券范

围及保证金比例确定指引》,细化标的证券池和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池管理,设置
观察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实时监控中发现的风险事件进行评估,通过调整其折
算率和保证金比例等手段控制客户持仓以进一步控制风险。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公司已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计量;公司结合各
类金融资产特点制定了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性和定量判断标准,在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时,将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物进行分级,在假设不同的连续跌停情况下,
通过贝叶斯模型统计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同时以市盈率指标进行前瞻性调整。保
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公司通过“三阶段”减值模型,对东方财富证券规定的信用
业务的损失限额进行监控、管理,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风险管理措施并合理设置了
相应的内控机制。




                                   20
                  4、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毛利率
            维持在较高水平。2017 年开始金融数据服务和广告服务的毛利率为负;证券业
            营业利润率整体保持稳定,2019 年上半年大幅增加。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和披露:(1)按照上述各细分行业量化分析毛利率波

            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结合影响毛利率波动因素的可
            消除性和持续性,分析毛利率波动的趋势及其对业绩的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
            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细分行业毛利率波动原因、合理性分析及同行业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
                                  营业                             营业                             营业
                                                                                                                                       利润
  项目                            利润                             利润                             利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率/
                                  率/毛                            率/毛                            率/毛
                                                                                                                                       毛利
                                  利率                             利率                             利率
                                                                                                                                        率
证券业务   131,933.16    66.04    63.88      181,314.88    58.05    45.07     143,442.58    56.32   47.08       114,876.67     48.85   34.63
金融电子
商务服务    56,499.35    28.28    91.54      106,541.92    34.11    91.21      84,420.13    33.15   90.80        87,064.92     37.02   90.30
业务
金融数据
             7,847.36     3.93    -26.48      15,968.25     5.11   -22.33      16,915.59     6.64   -31.05       21,977.50      9.34   23.04
服务业务
互联网广
告服务业     3,045.55     1.52    -27.61       7,101.12     2.27    -6.78       7,899.37     3.10   -15.85        9,759.47      4.15   32.99
务
其他业务      448.79      0.22    98.94        1,418.43     0.45    53.84       2,000.85     0.79   69.49         1,503.24      0.64   73.08
  合计     199,774.20   100.00           -   312,344.60   100.00          -   254,678.52   100.00          -    235,181.80    100.00          -




                  (一)证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业务营业利润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1
   证券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利润                78,610.48           73,084.90         67,691.04       40,004.88
营业利润率                63.88%                45.07%          47.08%          34.63%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利润率对比情况如下:

     营业利润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证券行业平均                    37.91%            11.78%          36.76%        43.53%
证券行业中位数                  39.18%            25.89%          38.25%        42.36%
发行人                         63.88%             45.07%         47.08%        34.63%

注:在计算 2016 年度证券行业平均及中位数时不包括锦龙股份,因为 2016 年度锦龙股份财
务报表为非证券公司报表格式。


    证券行业是指在“申银万国行业分类-证券 II”行业分类范围内 43 家 A 股

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剔除了国盛金控、华创安阳、国投资本、华鑫股份、哈投股
份等五家下属子公司为证券公司,但合并报表不以证券公司报表格式编制的公司,
因为其营业利润率与证券公司不具有可比性。具体筛选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
                      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光
                      大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越秀金控、兴业证券、方正证券、
“申银万国行业分类-
                      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东兴证券、天风证
证券 II”行业分类范围
                      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西南证券、华西证券、国元证券、西
内上市公司(43 家)
                      部证券、国海证券、第一创业、华安证券、中原证券、南京证券、
                      哈投股份、红塔证券、华林证券、太平洋、华鑫股份、锦龙股份、
                      国盛金控、国投资本、华创阳安

                       国盛金控(控股国盛证券)、华创阳安(控股华创证券)、国投
剔除样本(5 家)       资本(控股安信证券)、华鑫股份(控股华鑫证券、摩根华鑫证
                       券)、哈投股份(控股江海证券)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
                       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光
                       大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越秀金控、兴业证券、方正证券、
证券行业样本公司
                       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东兴证券、天风证
(38 家)
                       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西南证券、华西证券、国元证券、西
                       部证券、国海证券、第一创业、华安证券、中原证券、南京证券、
                       红塔证券、华林证券、太平洋、锦龙股份



    2016 年度,公司证券业务营业利润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公司证券业务正处于初期发展及整合阶段,相关业务收入增长缓慢。

                                           22
               2017 年度,股票市场呈现震荡行情、债券市场行情下行,导致证券行业营业利
               润率下滑;相比之下,公司在该阶段进一步整合证券业务,发挥互联网券商的协
               同效应优势,证券业务稳步增长,营业利润率较 2016 年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且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 年度,证券市场行情进一步下行,导致证券行业营
               业利润率持续大幅下滑,但公司营业利润率较 2017 年度仅呈现小幅波动,整体
               维持稳定,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券商运营成本较低的优
               势。2019 年 1-6 月,随着证券行业市场行情整体回暖,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实现稳
               步大幅增长,且作为互联网券商整体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从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

               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毛利率稳定维持在较高水平,整体趋

               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6,499.35           106,541.92             84,420.13          87,064.92

               营业成本                                       4,782.25              9,361.52               7,769.23        8,448.18

               毛利                                         51,717.10              97,180.40           76,650.90          78,616.74

               毛利率                                         91.54%                91.21%                 90.80%           90.30%



                      公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主要为基金第三方销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金融
               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同花顺-基金
销售及其他
                7,506.63      83.53      10.69    10,061.57      84.87      7.25      8,781.02       74.49      6.23    22,628.75       86.00     13.05
交易手续费
等其他业务

好买财富       20,339.73      84.60     100.00    37,956.43      80.45    100.00     28,051.21       85.97    100.00    21,121.06       83.05    100.00


                                                                          23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众禄基金       589.38       71.46     100.00        2,964.15       85.97    100.00     3,462.49       84.45    100.00     4,391.43       88.07    100.00

  发行人     56,499.35      91.54      28.28 106,541.92            91.21     34.11    84,420.13       90.80     33.15    87,064.92       90.30     37.02




                    公司基金第三方销售服务收入规模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用户粘性较强,

             此外公司充分发挥互联网营销渠道优势,使得公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毛利率
             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三)金融数据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数据服务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847.36                 15,968.25          16,915.59             21,977.50
             营业成本                                    9,925.70                 19,534.66          22,168.35             16,913.04
             毛利                                       -2,078.34                 -3,566.42           -5,252.76             5,064.46
             毛利率                                       -26.48%                   -22.33%            -31.05%               23.04%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数据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同花顺-增值电
                                     84.50%        62.53%         87.77%         59.36%   89.15%       61.02%      91.11%      57.56%
            信业务
            大智慧-金融资
            讯及数据终端服                    -              -    57.26%         43.97%   55.97%       34.60%      49.44%      15.91%
            务系统
                发行人              -26.48%         3.93% -22.33%                5.11% -31.05%          6.64%      23.04%          9.34%

             注:大智慧 2019 年度半年报未披露细分行业毛利信息。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尽管东方财富和同花顺、大智慧曾一度具有较为相似的
             业务模式和服务产品,但近年来,几家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出现较大的差

             异,同花顺和大智慧金融数据服务类业务收入占比仍较高:1)同花顺增值电信
                                                                            24
业务主要包括金融资讯及数据服务和手机金融信息服务,该业务通过金融数据终
端(PC 或手机版)分别向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提供金融数据服务。2016 年
以来增值电信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逐年上升, 2019 年 1-6 月末达到 62.53%,毛利

率水平维持在 80%以上的较高水平;2)大智慧金融资讯及数据终端系统收入(包
括 PC 端和移动端)2016 年以来占营业收入比逐年上升,2018 年度达到 43.97%,
近两年来毛利率水平维持在 55%以上的较高水平。

       与同花顺和大智慧不同的是,2019 年 1-6 月,东方财富证券业务和金融电子

商务服务业务合计业务收入占比达到 94.32%,金融数据服务收入占比仅为 3.93%。
同时,金融数据服务业务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密切相关,2017 年以来证券市场
波动较大且金融数据服务领域竞争激烈,公司金融数据服务收入逐年下降,为了
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及广大用户需求,公司维持相关投入,金融数据服务成本较为

稳定(主要包括信息数据采集费、网络技术服务费、服务器折旧费等),导致金
融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为负。

       (四)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

       公司的互联网广告服务主要基于公司运营的我国用户访问量最大的财经信
息平台之一“东方财富网”开展。公司利用“东方财富网”所积累的庞大的广告
媒体价值,在“东方财富网”及各专业频道、互动社区等页面上通过文字链、图
片、富媒体等网页表现形式为企业客户提供广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045.55            7,101.12        7,899.37       9,759.47
营业成本                      3,886.55            7,582.59        9,151.55       6,539.43
毛利                           -841.00            -481.46        -1,252.18       3,220.04
毛利率                        -27.61%              -6.78%         -15.85%        32.99%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25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同花顺-广告及互
                  95.86%    19.05%   97.27%    23.10%   97.94%   22.35%   97.30%   22.82%
联网推广服务
    发行人        -27.61%    1.52%   -6.78%    2.27% -15.85%     3.10%    32.99%   4.15%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由于公司大力发展证券业务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
  务,自 2017 年起公司逐步减少对涉及具有竞争性行业的广告投放。但维持网站

  运营的成本较为固定(主要包括网络技术服务费和服务器折旧费等),导致 2017
  年度起,公司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毛利率为负。

       二、结合影响毛利率波动因素的可消除性和持续性,分析毛利率波动的趋
  势及其对业绩的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经分析,公司大力发展证券业务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营业利润率/毛

  利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而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在公司
  营业总收入中的占比逐年降低,毛利率也从 2017 年开始为负。

       由于公司将业务发展的重心转移至证券业务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受此

  因素的影响,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的收入出现下滑,毛利率亦可
  能持续为负,但是由于这两项业务贡献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非常小且
  逐年降低,因此即使毛利率持续为负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财务风险”之

  “(四)关于发行人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毛利率为负的风险”,
  具体如下:

       “(四)关于发行人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毛利率为负的风
  险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金融数据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05%、-22.33%和-26.48%,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85%、-6.78%
  和-27.61%,持续为负数,主要是受公司业务转型和战略调整因素所致:由于公
  司将业务发展的重心转移至证券业务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受此因素的影
  响,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的收入出现下滑,毛利率亦可能持续
  为负。”
                                          26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各细分行业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合理,证券业务

和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的营业利润率/毛利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金融数据服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的毛利率从 2017 年开始为负,主要受公司
业务转型和战略调整的因素所致,由于该等业务的收入占比非常小且逐年降低,
因此即使毛利率持续为负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在募集说
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上述情况作出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27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




                                 28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加威




                   陈   超




保荐机构公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




                                  29
                 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的首席执行官,现就本次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报
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

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报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

                             毕明建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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