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9-08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
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将遵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
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当选
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4、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
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
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
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
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上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
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
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2、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7:00(邮寄
送达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
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黄婉华
电话:021-54660526
传真:021-54660501
邮箱:dongmi@eastmoney.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名称 推荐人证件号码
推荐人持有股数 推荐人联系方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请
□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在董事类别前打“√”)
候选人信息
姓名 证件号码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
公告规定的条件(请在 □是 □否
相应选项前打“√”)
简历(包括学历、学位、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