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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2020-01-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 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19 年 7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义................................................................................................................................. 3
第一节        引 言................................................................................................................. 6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 6
二、本所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 7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8
第二节        正文..................................................................................................................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21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22
四、发行人的设立.......................................................................................................... 3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33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37
八、发行人的业务.......................................................................................................... 4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4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5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76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0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8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8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8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9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9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9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96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96
二十一、发行人拟募集说明书法律文件的评价...............................................................100
二十二、结论意见.........................................................................................................100

第三节        签署页 ............................................................................................................ 101
附表一:东方财富证券及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证券期货经营许可证
..................................................................................................................................... 102
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资质表 ....................................................... 115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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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 ......................................................................... 119
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 ............................................................................ 122
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主要房产 ..................................................................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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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本次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本所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 关于东方 财富信 息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

                              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东方财富、公司   指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东财信息                 指   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东方财富证券             指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天基金                 指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东财研究所               指   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同信证券                 指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于 2016

                              年更名为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                 指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编报规则》             指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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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执业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适时修订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           指   《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指   立 信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17] 第

                              ZA10419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

                              第 ZA10349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A10197 号《审计报告》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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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律师工作报告


致: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方财富”)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就发行
人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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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引 言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再融资,
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
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
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
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

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
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
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
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
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本次签名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如下:

     方祥勇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境内外发行上市
及再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
发的证号为 13101200010354339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记录良

好。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办公电话:
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

     雷丹丹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境内外发行上市
及再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
发的证号为 13101201311771881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记录良
好。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办公电话:
021-52341668,传真:021-5234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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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所律师首先向发
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出了作为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需了
解的问题。文件清单下发后,本所律师根据工作进程需要进驻发行人所在地,进
行实地调查。调查方法包括: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的文件进行核查,调阅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的文件,对需现场调查的事实进行现场勘察,对某些无独立
第三方证据支持的事实与相关主体进行访谈、谈话并由该等主体出具相应的说明
及承诺等。

     本所律师尽职调查的范围涵盖了本律师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问题,审阅的文
件包括:

     (1)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资格的文件,包括:相关机构主体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相关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持有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从事相关经营的许可证书等;

     (3)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设立及历史沿革的文件,包括:发行人设立或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决议等,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设立及历次变更的
相关批准、协议、决议等;

     (4)涉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独立性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方对于关联关系的答复、可用于判

断关联关系的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关联方的营业执
照和具体从事业务的文件、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所存在交易的合同及协议及相关
关联方所出具的不竞争承诺等;

     (5)涉及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文件,包括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等;

     (6)本次发行所涉及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即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
行人作为一方主体的重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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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涉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变化的文件,包括: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其历次
修订的公司章程、作出该等修订的相关会议决议等;

     (8)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内部决策机构运作的文件,包括: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的文件、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

     (9)相关的财务文件,包括: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验资
报告、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10)涉及发行人工商、税务、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等文件,包括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1)涉及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的文件,包括:发行
人及其主要股东出具的相关文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

     (12)其他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文件。

     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历次协调会,就本次发行
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

     在根据相关事实情况确认发行人已经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后,本所律师
出具了本律师工作报告,与此同时本所律师制作了本次发行的工作底稿留存于本
所。

     本所律师在本项目中的累计有效工作时间约为 400 个小时。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布法律意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
所律师认定某些事项或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
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

     (二)本所律师对本律师工作报告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依赖于相
关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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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相关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
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于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
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本所律师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
发行的相关法律事项(以本律师工作报告发表意见的事项为限)进行了核查验证,
确信本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东方财富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法
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
承担责任。

     (五)本所律师同意东方财富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相关文件中部分
或全部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东方财富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
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东方财富应保证在发布相关文件之前取得本所及本所律
师对相关内容的确认,并在对相关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时,及时知会本所及本所律
师。

     (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发行的法律问题发表律师意见,不对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

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
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
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东方财富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本律师工作报告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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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议案、会议决议、会议
记录;

     2、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
决议

     1、经本所律师核查,2019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各项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2019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发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 年 6 月 17 日,
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包括: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

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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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
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2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3 亿元(含 7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2.5 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
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
息。

     ① 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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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
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 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
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2.7 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①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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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②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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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② 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
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2.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
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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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赎回条款

     ①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
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
次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
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②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

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
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2.12 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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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
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②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
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
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2.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
当期股利。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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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
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
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
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①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b.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c.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债;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f.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g.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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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
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c.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申请破产;

     d.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e.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④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提议;

     b.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3 亿元(含 7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的营运资金,支持其各项业务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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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资本金,以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
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2.18 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19 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
的决议,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的与
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决议内容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合法有效。

                                   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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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作出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事
宜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作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授权: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
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
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
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决定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
换;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
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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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
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作出的上述授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范围、
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获得了其内部有权机构

的有效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本次发行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的可转债的上市尚须获得深交所同
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4、发行人相关公告信息。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发行人系一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59”。

       发行人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714584745 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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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嘉定区宝安公路 2999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其实

     注册资本:671,560.8655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
许可证为准),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
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文件;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4、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

     5、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6、发行人 2016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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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8、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

     9、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0、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1、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200 号《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期货
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记录;

     13、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深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查询记录;

     14、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披露的提供担保公告;

     15、发行人最近三年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16、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861 号《东方财富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7、发行人与中诚信签订的《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

     18、《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19、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

     20、《募集说明书》;

     21、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所述的查验文件;

     22、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的查验文件;

     23、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所述的查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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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的查验文件;

     25、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变化”所述的查验文件;

     26、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六、发行人的税务”所述的查验文件;

     27、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所述的查验文件;

     28、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的查验文件;

     29、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

     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券法》、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体
分析如下: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规范运作”的有关内容),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
求。

     (2)根据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要求。

     (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

他重大违法行为(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的有关内容),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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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公开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信息,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未经审计)为 18,293,084,984.47 元,不低
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 73 亿元的可转债,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的 40%,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713,768,803.87 元 、 636,901,644.02 元 和
958,695,412.88 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和可转债的一般票面利率,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
金,支持其各项业务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
求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资本金,以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其综
合竞争力。发行人和东方财富证券的主营业务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
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

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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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有关规定,发
行人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确定的可转债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至
第(四)项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利率由发行
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其不得超过国务院
限定的利率水平。

     3、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
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资本金。筹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关于发行证券的一般规定,具体分析
如下:

     (1)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349
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197 号),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孰低
者作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15,551,716.48 元、947,158,427.47 元,最近二年连续
盈利,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2)经核查,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根据立信会计师
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200 号),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营成果真
实。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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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
二款规定。

     (3)根据发行人最近二年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发行
人 2017 年、2018 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85,775,594.36(含税)、111,926,810.92
万元(含税),占发行人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3.47%、11.67%,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符合《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

     (4)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

     (5)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信息,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9
年 3 月 31 日)负债合计为 45,511,684,668.75 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
63,804,769,653.22 元,资产负债率为 71.33%,高于 45%,符合《暂行办法》第
九条第五款规定。

     (6)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
主经营管理。发行人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资

金被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六款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九条关于发行证券的一
般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关于不得发行证券的规定,不存在如
下情况: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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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1)东方财富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199.94 万元,其中对应首次公开发
行计划募集资金为 29,988.24 万元,超募资金 100,467.21 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配套募集资金 397,599.99 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462,144.5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861 号),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东
方财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达到 990,079.52 万元,使用比例达到 99.99%。东方财
富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符合《暂
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东方财富和东方财富证券的主营业务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本次募集资金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要求。

     (3)东方财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主体为金融类企业,用途为
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营运资金,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东方
财富证券的资本金,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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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其实先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东方财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
响东方财富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
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暂
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6、本次可转债已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

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8、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东方财富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发
行已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
条件,以及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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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符合《暂行办
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
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五
条的规定。

     11、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
行方案已约定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
的可转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2、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

行方案已约定回售条款,明确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
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
定。

     13、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
行方案已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

行方案已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并约定“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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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符合《暂行办法》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须按《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设立的工商登记资料;

     2、《发起人协议》。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发行人系由东财信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919 号《审
计报告》,东财信息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为 103,852,074.72
元。

     2007 年 12 月 2 日,东财信息经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作出决议,同意将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 1:0.9629 的比例折为发行人股本 1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 2,902,666.55 元计入资本公积,789,473.75
元计入盈余公积;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东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相关手续。

     2007 年 12 月 2 日,东财信息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
按其所持东财信息股权比例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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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952 号《验资
报告》审验,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以经审计的东财信息
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03,852,074.72 元为依据,按 1:0.9629 的比例
折算成发行人的股本,共折合为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789,473.75

元计入盈余公积;根据沪地税四(1999)9 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
的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扣除自然人股东相关个人所得税
159,934.42 元,余额 2,902,666.55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已
经缴足。

       2007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
员,选举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114001233032 号、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
人设立时,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沈军(其实原名)           46,703,800         46.704
   2    熊向东                     18,050,000         18.050
   3    徐豪                       8,170,000          8.170
   4    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5
   5    陆丽丽                     4,702,500          4.703
   6    詹颖珏                     3,249,000          3.249
   7    鲍一青                     2,479,200          2.479
   8    史佳                       2,479,200          2.479
   9    陶涛                       1,859,400          1.859
  10    左宏明                     1,239,600          1.239
  11    王敏文                     1,000,000          1
  12    张森                       950,000            0.95
  13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            0.65
  14    程磊                       619,800            0.619
  15    陆利斌                     500,000            0.5
  16    王正东                     500,000            0.5
  17    上海宝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0.5
  18    廖双辉                     475,000            0.475
  19    罗会云                     350,000            0.35
  20    陆威                       171,000            0.171
  21    吴善昊                     114,000            0.114
  22    范敏                       95,000             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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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吴治明                      76,000            0.076
  24    杨凯瑜                      66,500            0.066
合计                                100,000,000       100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一)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有关资产审计、评估、验资
等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目前持有的《开户许可证》;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

       5、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员工名册;

       6、发行人的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相关制度;

       7、发行人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8、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所述之查验文件;

       9、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述之查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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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部分所述之查验文件;

     11、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规
范运作”部分所述之查验文件;

     12、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变化”部分所述之查验文件;

     13、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及财
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独立性主要
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发行人业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
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
可证为准),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
销售。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发行人提供的材料,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
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自主经营能力,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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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财产的权属证书完
整、取得方式合法并为发行人实际占有;该等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占用公司资产。发行人资产具备独立性与完整性。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

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
的其他企业任职。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并已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和人事管
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涉的
现象。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

     (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完全分开,发行人业务由其自身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发行人设经营层来
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负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未干预发行人的机构设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职能部门
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

     (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运作。发行
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发
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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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财务、人员、机构及主营业务均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
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发行人股东名册;

       3、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发行人相关的公告文件;

       5、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
述的查验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鉴于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发起设立条件及投资入股
情况的合法性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得到确认并进行了披露,本律师工
作报告不再赘述。

       根据发行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五大股东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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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实                 境内自然人      1,230,620,120      22.67
                沈友根                境内自然人      150,493,594         2.77

                陆丽丽                境内自然人      147,436,693         2.7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81,046,656         1.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其他         65,674,372         1.21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 1:上述前五大股东中,其实先生与沈友根先生系父子关系,与陆丽丽女士系夫妻关
系,三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6%。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行人股
东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其实先生,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其
实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230,620,12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67%。其实先生系
中国境内的自然人,职务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2、发行人历史沿革所涉政府批准与确认文件;

     3、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所涉验资报告等;

     4、发行人历次股本增加变动的公告文件;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发行人股东名册;

     6、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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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

     (二)发行人上市后的主要股本演变

     1、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49 号)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500 万股。经深交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89 号)同意,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0496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4,000 万元,证券简称为“东方
财富”,证券代码为“300059”。

     2、2010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5 股

     经发行人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7,0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97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
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21,000 万元。

     3、2011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6 股

     经发行人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21,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转增 12,6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42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
注册资本变更为 33,600 万元。

     4、2012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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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发行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33,6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33,60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3399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
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67,200 万元。

     5、2013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8 股

     经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67,2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转增 53,760 万股。本次转增已经立信会计师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94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
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960 万元。

     6、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每 10 股送 2 股

     经发行人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20,96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24,192 万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共送红股 24,192 万股。本次转增和送股已经上海海岳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沪海岳验字[2015]第 8016《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转增和送股完成后,发
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69,344 万元。

     7、2015 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满足,公司向 77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606.6144 万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立信会
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9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行完成
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69,950.6144 万元。

     8、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
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810 号)核准,发行人向宇通集团发行 108,070,136 股股份、向西藏自治
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6,315,772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同信证券 1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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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69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人 154,385,908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85,389.2052 万元。

     9、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8 股

     经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1,853,892,052 股为基
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转增 1,483,113,641 股。本次
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33,700.5693 万元。

     10、2016 年 5 月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0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6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募集
资金总额为 3,999,999,940.88 元,扣除承销费 2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975,999,940.8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05,338,806.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54,234.4499 万元。

     11、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66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15,976,800 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
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94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
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355,832.1299 万元。

     12、2016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3,558,321,299 股为基
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711,664,259 股。本次转
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426,998.5558 万元。

     13、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4-2-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授予的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56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18,794,160 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2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行权发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428,877.9718 万
元。

     14、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总股本 4,288,779,718 股为基
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857,755,943 股。本次转
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514,653.5661 万元。

     15、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授予
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49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
发 21,609,504 股。 本 次行 权发 行 已经 立信 会计 师 出具 信会 师 报字 [2018] 第

ZA15037 号《 验资报 告》验 证。本 次行权 发行后 ,发行 人注册资 本变更为
516,814.5165 万元。

     16、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0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
开发行了 4,6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前次可转债”)。公司发行的
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止,共有 13,638 张前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119,997 股,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516,826.5162 万元。

     17、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4-2-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及授
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向 143 名激励对象定向

增发 21,564,144 股。本次行权发行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048 号《 验资报 告》验 证。本 次行权 发行后 ,发行 人注册资 本变更为
554,136.4579 万元。

     18、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发行人决定行使前次可转
债赎回权,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前次可转债。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市,前次可转债尚有 306,307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306,307 张,发行
人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前次可转债。截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7,477.6402 万股。

     19、2018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2 股

     经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的总股本 559,634.0546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 1,119,268,109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
册资本变更为 671,560.8655 万元。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5,427,326,850 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实              境内自然人    1,230,620,120     22.67
                沈友根              境内自然人    150,493,594       2.77

                陆丽丽              境内自然人    147,436,693       2.72



                                   4-2-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81,046,656          1.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其他             65,674,372          1.21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鲍一青                境内自然人          62,787,634          1.16
                  史佳                境内自然人          54,839,392          1.01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02,841          0.9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9,621,063          0.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
                                         其他             44,904,167          0.83
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票质押情况,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实先生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量(股)

                   其实                       1,476,744,144            536,976,000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资质;

     4、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5、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4-2-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证券业务、金融电
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目前主要通过其
自身及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天天基金、东财研究所开展前述主营业务。

     发行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为准),企业投资咨询、策划,
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经营性互联网
文化信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销售。

     发行人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
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承
销与保荐。

     发行人子公司天天基金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基金
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发行人子公司东财研究所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证
券投资咨询,企业财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电
脑及配件销售,电信业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载明的业务范围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资质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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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8 年 8 月 6 日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110007),业务
种类为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
围为全国;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2)发行人现持有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沪 B2-20070217),业务种类为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服
务项目)为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

     (3)天天基金现持有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于 2018 年 3 月 6 日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沪 B2-20130026),业务种类为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服
务项目)为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4)东财研究所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182372),

业务种类为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

     (5)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持有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沪
B2-20180075),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
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为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
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26 日。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发行人现持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号:0908328),业务名称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业务类别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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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网站名称为东方财富网;播出
名称为东方财富网;网站域名为 www.eastmoney.com;接收终端为计算机;传输
网络为国际互联网;传播范围为全国;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发行人现持有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沪)字第 00332 号),经营范围为制作、发行广播
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4、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

     (1)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颁

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编号:号[2016]00002-A02),码号资源为
95021;批准用途为呼叫中心业务号码;使用范围为全国;使用期限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

     (2)东财研究所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颁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编号:号[2018]00462-A02),码号资
源为 952500;批准用途为呼叫中心业务接入号码;使用范围为全国;使用位长
为 6 位;使用期限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

     (3)东方财富证券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颁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编号:号[2015]00029-A02),码号
资源为 95357;批准用途为客户服务电话号码;使用范围为全国;使用位长为 5
位;使用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5、房地产开发资质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
号:沪房管(嘉定)第 0000492 号),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拍卖经营批准




                                   4-2-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东方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5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为各类商品拍卖(不
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商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经营);
有效期至 2029 年 6 月 5 日。

     7、保险经纪业务许可

     上海众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现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为在全国区域

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
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
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8、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1)天天基金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1 日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基金销售。

     (2)东财研究所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颁发的《经营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投资咨询。

     (3)东方财富证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 月 7 日颁发的《经营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4)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颁
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

     (5)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3 日颁发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基金销售。



                                  4-2-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6)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东方财富证券拥有 148 家证券分支机构,上
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拥有 6 家期货分支机构,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
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一:东方财富证券及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证券期货经营许可证”。

     (7)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签发的中央编号为 ATR761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法例第 571 章)》,核准其从事第 1 类(证券交易)业务。

     (8)东方财富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签发的中央编号为 BJP084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法例第 571 章)》,核准其从事第 2 类(期货合约交易)、第 5 类(就期货合约
提供意见)业务。

     9、其他主要业务资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资质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二: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资质表”。

     (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香港设立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并由东方
财富(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三家境外公司,其中包括两家香港公司东方财富
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东方财富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一家开曼公司东方财富金融有
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除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外,其余三家境外公司均未实际开展
业务。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0.92%,占比较低。

     (四)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为证券业务、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
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五)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4-2-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变更;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

     3、发行人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发行人重大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合同或协议;

     5、发行人提供的 2019 年 1-3 月的关联交易数据资料;

     6、发行人就重大关联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文件;

     7、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8、发行人关联企业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
工商基本信息;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0、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

     11、发行人出具的声明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4-2-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一)关联方的界定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于关联方的界定,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该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
有如下各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其实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22.67%的股份,其实先

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除其实先生外,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

     报告期内,宇通集团曾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6 年 12 月 30

日,宇通集团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300,000 股,减

持完成后宇通集团不再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其实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权益比例
                                     (万元)
      上海优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       教育服务    其实先生持有 100%
                                                             其实先生持有 99%,
      上海东方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5,000     未开展业务
                                                             陆丽丽女士持有 1%
                                                             其实先生持有 90%,
 上海东方国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00       文化传播
                                                             陆丽丽女士持有 10%
 上海水清木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0      文化传播    陆丽丽女士持有 90%

注:陆丽丽女士为其实先生的配偶及一致行动人。

     4、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4-2-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的子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五)

发行人的对外投资”之“1、子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合营/联营企业如下: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27%的股权
    中证信用云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直接持股其 35%的股权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章节所述。


     6、其他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发行人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
其倾斜的自然人。


     7、其他关联法人

     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

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道铭(龙
泉)青瓷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宇通集团的子公司、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及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二)重大关联交易




                                       4-2-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律师工作报告所称“重大关联交易”系指单个合同或单一年度同种交易项

下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从交易性质而

言对于交易一方或双方具有重大意义的关联交易,但不包括发行人与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对子公司担保

     (1)2016 年 3 月,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 02212016260251 号),发行人为子公司天天基金

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7 日期间的法人账户透支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3 月,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 02322017202001 号),发行人为子公司天天基金

于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期间的法人账户透支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 02322018200600 号),发行人为子公司天天基金

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6 日期间的法人账户透支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发行人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署《借款保

证合同》(DB2018001),发行人为子公司天天基金在《基金赎回款垫资及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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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项下的日间垫资额度 10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天天

基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1 年。

     2018 年 8 月,发行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子公司

天天基金提供的最高额度 20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天天

基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1 年。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因借款尚未实际发生,

发行人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尚未签署保证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3 月,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 02322019201600 号),发行人为子公司天天基金

于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期间的法人账户透支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关联方共同投资、资产转让

     (1)2016 年,发行人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250 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漫道金

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东方财富征信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67%,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3%。2016 年 7 月,东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

成立。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

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发行人受让了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

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 33%股权,转让款合计 1,650 万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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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东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11 月,前述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成。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提供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提供和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3月

         宇通集团           债券承销            425.00       -         -               -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
                          支付结算手续费         10.37     35.08    368.92          161.79
          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小,无需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方受托管理

     报告期内,东方财富证券(同信证券)存在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受托

管理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的情形,受托期限为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3 月 2 日。东方财富证券(同信证券)2016 年确认的托管收益共计 1,230,608.51

元,2017 年确认的托管收益共计 5,083.13 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小,无需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本所律师核验,发行人在其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制度中均明确规定了关于关

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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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条规定:“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

关的交易(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

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其单笔关联交易金额

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

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

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需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作出决议,并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

     发行人《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作出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股东大

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一)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股权登记日为

准;(二)如经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则董事会应书面通知关联股东,并就其是否申请豁免回避获得其答复;

(三)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完成以上规定的工作,并在

股东大会通知中对此项工作的结果予以公告;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自行申请回

避,本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可以申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上述申请应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有义务立即将申请通知有关股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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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股东可以就上述申请提出异议,在表决前尚未提出异议的,被申请回避的股东

应回避;对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监事会对申请做出决议。”

     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四条也作出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与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

情况。”

     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五条也作出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

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

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

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

自然人。”

     3、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作出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规定:“公

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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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也作出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

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二条第二款也作出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

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未

能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时,不得就该事项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

决。”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前条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

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

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四)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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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主营业务,本所律师认为其实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未开展

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2、承诺措施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实先生已于 2009

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5 年发行股份收购同信证券股份时分别作出避免

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9 年 7 月 24 日,其实先生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所控制的除东方财富以外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

类型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从事与东方财富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东方财富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作为东方财富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设立从事与东方

财富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3、承诺不利用东方财富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

东方财富及东方财富其他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东方财富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

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东方财富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

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东方财富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

     2015 年 4 月 15 日,其实先生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

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二)本次重组完成后,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

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

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其他组

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

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如因未履行本次承诺事



                                  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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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给东方财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东方财富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诺赔偿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诺合法有效,对其实先生有法律约束力,该承诺的履

行可以有效地避免东方财富与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证书;

     3、登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http://sbj.saic.gov.cn/)查询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注册商标情况;

     4、登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sipo.gov.cn/)查询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的专利情况;

     5、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
记资料;

     6、发行人主要资产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7、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利限制证明文件;

     8、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自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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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 42 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张数
口径统计),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


     (二)自有房产、车位

     1、取得产证的自有房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计拥有 46 项房屋(按照房屋产权证张数口径统计,
不包括车位),均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四: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

     本所律师关注到,附表四中第 28-31、39 项房产没有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 2009 年 9 月 17 日颁发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外销商品房土地登记有

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北京市只对 386 个“外销”商品房项目的购房人办理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如购房人申请办理上述“外销”商品房之外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目
前土地主管部门暂时不予受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购房人,在暂
时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下,不影响购房人对房屋的合法处分和管
理,凭《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出租、抵押手续。上述房产不
在受理办证的“外销”商品房范围内,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不影响发行人和
东方财富证券合法处分和管理上述房产。

     2、取得产证的车位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宛平南路 86、88 号房屋的配套车位的产权,该等车位位于

宛平南路 58 弄地下车库,室号为地下二层车位(微型)335、351-353、355-357、
611、618、623、625、630-631、652、659、731、735、833;地下二层车位(子
母)366.366-1;地下二层车位 328-333、337-339、350、358-363、365-366、371-373、
375-383、385-390、597-610、612-613、615-619、620-622、625-629、631-633、
635-639、650-651、653、655-658、660-663、665-673、675-683、685-691、69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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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725-730、732-733、736-739、750-753、755-758、829-832、853、855-862。
上述车位共计 160 处,均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宛平南路 58 弄房屋的配套车位产权,该等车位位于宛平南
路 58 号小区地下室号地下 1 层车位 200、216,该等车位的权属登记在附表四第
27 项房产证项下。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东方财富证券拥有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3-049、3-050、
3-051、3-058、3-059、3-060 的车位产权,并均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

     2、自有房产、车位抵押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担保发行人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
《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6002180314),发行人将本律师工作
报告“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中序号 1-25 的房产和配套车位抵押
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抵押期间自《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
《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三)租用的房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主
要房屋(指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共计 34 处,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主要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承租上述租赁房屋均已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
其中:

     1、26 处面积合计为 30,178.12 平方米的房屋(占主要房屋总面积比例为
85.73%),出租方已提供该等房屋的房屋权属证明,本所律师认为,该等租赁合
同合法有效。

     2、 处面积合计为 3,145.75 平方米的房屋(占主要房屋总面积比例为 8.93%),

出租方虽未能提供该等房屋的所有权证,但已提供该房屋所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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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相关规
定,出租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租赁关系有效。本所
律师认为,该等租赁关系有效。

     3、 处面积合计为 1,879.5 平方米的房屋(占主要房屋总面积比例为 5.34%),
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房屋的权属证明,但鉴于前述瑕疵未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实际使用,且该等租赁房产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如租赁房产无法继续使用,
亦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承租的部分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
办法》,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可能会被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求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本所律师认为,
相关租赁合同的内容未有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合法有效,其约定的
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房产租赁事宜暂未办妥登记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
响房产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存在权属及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的瑕疵,但鉴于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瑕疵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有

效性,房产权属瑕疵未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实际使用,且该等租赁房产具有
较强的可替代性,该等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的知识产权

     1、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
内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 2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号
号
     东方财富博客软件
 1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08.11.08   2009SR039290
           V1.0
     东方财富模拟炒股
 2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09.04.30   2009SR039159
           软件
     东方财富金融终端
 3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09.08.15   2009SR041747
         软件 V1.0
 4   东方财富手机金融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09.12.10   2010SR034074

                                      4-2-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号
号
        终端软件 V1.0
     东方财富选股器软
 5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0.12.10   2012SR011883
           件 V1.0
      东方财富通 PC 版
 6   软件[简称:东方财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2.03.01   2013SR002496
           富通]V7.0
      东方财富 Level-2
 7   行情深度分析软件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1.02   2013SR028429
             V1.0
     东方财富基金风险
 8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4.01   2014SR008120
        监控软件 V1.0
      东方财富 L2 极速
 9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6.28   2014SR079170
         版软件 V8.5
     东方财富财经头条
10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8.17   2017SR652637
     iPhone 版软件 V7.0
     东方财富财经头条
11      Android 版软件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8.17   2017SR652640
             V7.0
        东方财富股吧
12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8.14   2017SR665445
     iPhone 版软件 V7.0
        东方财富股吧
13      Android 版软件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8.11   2017SR663407
             V7.0
      东方财富 PC 经典
14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9.15   2017SR652320
         版软件 V8.9
      东方财富 Choice
15      金融终端软件       发行人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7.23   2018SR898432
             V1.0
     东方财富经典版软
16                        东财研究所    全部      原始取得   2012.07.03   2015SR187797
           件 V8.8
     东方财富投资大师
17                        东财研究所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3.08   2014SR037799
           软件 V1.4
      东方财富 L2 极速
18                        东财研究所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06.24   2016SR046645
         版软件 V8.8
     东方财富通决策版
19                        东财研究所    全部      原始取得   2014.02.12   2014SR037805
           软件 V8.0
     天天基金在线支付
20                         天天基金     全部      原始取得   2012.06.01   2013SR054672
           软件 V1.0
     天天基金日终交易
21                         天天基金     全部      原始取得   2013.12.01   2015SR024818
        清算软件 V1.0
                      上海徐汇东方
     东方财富东方贷
22                    财富小额贷款      全部      原始取得   2018.03.19   2018SR431998
   iPhone 版软件 V1.0
                        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东方贷 上海徐汇东方
23   Android 版软件 财富小额贷款        全部      原始取得   2018.03.19   2018SR384798
          V1.0          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征信开放 东方财富征信
24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5.22   2018SR558352
     服务平台软件       有限公司


                                         4-2-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号
号
            V1.0

   东方财富征信接口
                         东方财富征信
25    管理平台软件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10.10   2018SR558359
                           有限公司
          V1.0
   东方财富 PC 版软
26                       东方财富证券    全部       原始取得    2017.06.02   2017SR429810
        件 V8.9.2
   东方财富移动终端
27                       东方财富证券    全部       原始取得    2018.08.30   2018SR913312
     iPhone 版 V7.6
   东方财富移动终端
28                       东方财富证券    全部       原始取得    2018.08.30   2018SR913568
     Android 版 V7.6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持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主要商标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
内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有 2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权利人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1                                   发行人        36     6545895    2010.10.14-2020.10.13


 2                                   发行人        41     10318773   2013.04.07-2023.04.06


 3                                   发行人        38     8171958    2013.12.27-2023.12.27


 4                                   发行人        35     9587906    2014.03.28-2024.03.27


 5                                   发行人        36     6672496    2014.04.28-2024.04.27


 6                                   发行人        36     8171945    2014.04.28-2024.4.27


 7                                   发行人        36     12648083   2015.07.21-2025.07.20


 8                                   发行人        36     12793513   2015.07.21-2025.07.20


 9                                   发行人        35     13260539   2015.08.14-2025.08.13


 10                                  发行人        35     13260483   2015.08.14-2025.08.13




                                          4-2-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商标名称        权利人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11                           发行人        35     13260510   2015.08.14-2025.08.13


 12                           发行人        36     12785978   2015.08.14-2025.08.13


 13                           发行人        36     12941413   2015.08.28-2025.08.27


 14                           发行人        36     12941161   2015.08.28-2025.08.27


 15                           发行人        36     13260579   2015.08.28-2025.08.27


 16                           发行人        36     13260626   2015.08.28-2025.08.27


 17                           发行人        36     13260609   2015.08.28-2025.08.27


 18                           发行人        36     16019208   2016.08.14-2026.08.13


 19                           发行人        36     16019303   2016.08.14-2026.08.13


 20                           发行人        36     22777548   2018.04.21-2028.04.20



 21                           发行人         9     30440500   2019.02.14-2029.02.13



 22                           发行人        35     30442757   2019.02.14-2029.02.13



 23                           发行人        38     30423955   2019.02.14-2029.02.13



 24                           发行人        41     30449110   2019.02.14-2029.02.13


 25                          东财研究所     36     14080131   2015.12.14-2025.12.13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持有上述商标权。



                                   4-2-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主要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
要域名有 1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域名所有者           有效期至
  1              18.com.cn                                       2028.11.5
  2             dfcfw.com                                        2028.9.30
  3            eastmoney.cn                                      2028.12.16
  4         eastmoney.com.cn                                     2028.12.18
  5          eastmoney.com                                       2028.8.13
  6            guba.com.cn                                       2028.10.3
                                                发行人
  7             zhaiba.com                                        2028.4.6
  8           huoqibao.com                                       2028.6.18
  9           dingqibao.com                                      2028.6.20
  10             langke.tv                                       2028.7.27
  11             emsec.hk                                        2025.5.16
                                   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12              emf.com                                        2028.03.13
  13         1234567.com.cn                                      2028.9.11
                                             天天基金
  14            95021.com                                         2028.4.3
  15               18.cn                                         2028.3.17
  16             xzsec.com               东方财富证券            2018.12.8
  17          uufund.com                                          2028.1.4
  18            txjhqh.com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2022.11.19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持有上述域名。

       (五)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1、子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共计 26
家,具体情况如下:

       (1)东方财富证券

       东 方 财 富 证 券 现 持 有 的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540000710910420Y,住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注册资本 66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
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4-2-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99.91%的股份,通过东财
研究所间接持有其 0.09%的股份。

     (2)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82253629E,住
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其实,注册资本 33,8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为基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以经营许可证为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3)东财研究所

     东财研究所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6312860336,
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平福路 188 号 1 幢第四层,法定代表人史佳,注册资本 7,2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为证券投资咨询,企业财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及配件销
售,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4)上海优优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优优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4674570413A,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309 室,法定
代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2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咨询与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
展服务咨询(除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4-2-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5)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574101345Q,住所为嘉定区澄浏中路 2572 号 107 室,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6)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1145852521733,住所为嘉定区马陆镇封周路 655 号 604 室,法定代表
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策
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7)上海东方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90886963636,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6 层 604 室,法定代
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
询,会展会务服务,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金属
制品,各类商品拍卖(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商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
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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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324277364T,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 号 14 幢 108 室-2,法定
代表人肖雷鸣,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9)浪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浪客网 络科 技有 限公 司现 持有 的营 业执 照统 一社 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114MA1GTK4YXY,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 号 14 幢 318 室,法
定代表人程磊,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动漫设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
电信业务,文艺创作与表演,电影制片,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制作,
音像制品复制,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子出版物复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子商
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0)扬州东方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东方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1002346503078B,住所为扬州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8 号楼 2 层,法定代
表人罗亚柏,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
知识流程外包;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理财顾问(不含证券、期货、
信托等需行政许可事项)、商务信息咨询;会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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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1)北京京东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 东财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现 持有 的营 业执 照统 一社 会信 用代码为
91110105678779089D,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 号院 3 号楼 901-902 室,法
定代表人柳明,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

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2)广州东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东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6797040703,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153 号国德大厦 8 层 08 单
元(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周向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
告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3)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香港法律法规于香港设立的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4)南京东方财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东方财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14MA1MXEDA1T,住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7 号楚翘城 7 幢
                                    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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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层,法定代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5)东方财富征信有限公司

     东方财 富征 信有 限公 司现 持有 的营 业执 照统 一社 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104MA1FR4CX71,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810 室,法定代

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企业信用征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6)上海微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微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MA1GT01918,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 号 14 幢 201 室 J4052,
法定代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7)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000MA1FL49J09,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811 室,法定代
表人陈凯,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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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70%的股权,通过天天基金
间接持有其 19%的股权,通过东财研究所间接持有其 11%的股权。

     (18)上海众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众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6678317773,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 1295 号 501 室,法定代表
人陈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

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
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19)东方财富金融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金融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开曼法律法规于开曼设立的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其 100%的股权。

     (20)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香港法律法规于香港设立的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其 100%的股权。

     (21)东方财富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据香港法律法规于香港设立的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其 100%的股权。

     (22)深圳东财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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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东财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19793815M,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1905 室,法定代表人周向洋,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企业投资咨询;企业营销、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会展策划;从事广告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上海东方财富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23)西藏东方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000397684980B,住所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号楼三层 2 室,法
定代表人沙福贵,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资产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24)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MA6TCD881D,住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2 楼 8 号,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25)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4-2-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29396054H,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12
楼北座、502C-3 室、502C-5 室、902A 室、902C-5 室、902C-6 室、902D-3-5 室、
1102D-8 室,法定代表人陶涛,注册资本 11,396.9744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26)西藏东方财富创新资本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创新资本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MA6TDXLL06,住所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法定代表
人任晓旭,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
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2、参股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参股的公司共计 4 家,具体情况如
下:

     (1)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000679356387Y,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 507 号 5 幢 146 室,法定
代表人郑炳敏,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2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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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324360627T,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王关荣,注册资本 251,875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经营范围为证券行业联网互通平台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投
资与资产管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金银制品及饰品销售,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0.99%的股份。

     (3)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42642396Y,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冠兴,注册资本 458,598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信用主体及债项产品信用增进;
征信业务和信用评级;股权、债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增信产品的创设与交易;
增信基金设立与运营管理;信用受托管理及咨询;其他与信用增进相关的私募投
资业务等。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1.09%的股份。

     (4)中证信用云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信用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MA5DQUHMXY,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广场 44 楼,法定代表人潘琳,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信用风险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
息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数据库管理;会务策划;
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各项涉及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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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直接持有其 35%的股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公司均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发行人持有
其股权/股份的行为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2、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年度报告;

     3、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重大合同

     本律师工作报告所指重大合同指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尚
未履行完毕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合
同(业务合同除外,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十、发行人

的主要资产”、“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已涉及的,不
再赘述)。

     1、银行授信合同

     2018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授信协
议》(编号:60021803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发行人提供 7 亿
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 12 个月,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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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该项授信的授信期限已
延续 12 个月。

     2019 年 3 月 8 日,天天基金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综
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 02322019201500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向天天基金提供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透支额度为 20 亿元,有效期自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

     2、基金赎回垫资合同

     2018 年 5 月 23 日,天天基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

订《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
天天基金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实时垫资及资金代付业务,总垫资额度 30 亿元,
协议有效期为 1 年。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该协议已
自动续期一年。

     2018 年 8 月 1 日,天天基金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签订《基金
赎回款垫资及代付合作协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为天天基金提供
隔日垫资服务和日间垫资服务,隔日垫资总额度为 15 亿元,日间垫资总额度为
10 亿元,垫资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

     3、理财产品合同

     2018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2 份
《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发行人购买“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
增理财产品对公款”,投资本金各 1 亿元,无固定期限。

     2019 年 2 月 13 日,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上海徐
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购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投资本金 6,000 万
元,期限 6 个月。

     4、发行次级债

     2012 年 12 月 28 日,同信证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西藏同信证券借次级债的议案》。2013 年 11 月 19 日,西藏证监局出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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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的批复》(藏证监发[2013]141 号),
核准同信证券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 5 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借入期限为 6
年。同信证券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同信证券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及补充协议,约定同信证券在借期满 3 年后归还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亿元,

其余 3 亿元在 6 年期满后归还。东方财富证券已归还了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亿元次级债务。根据发行人说明,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次级债余额为 3 亿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东方
财富证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次级债券。2017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作出《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
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98 号),核准东方财
富证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2017 年 9 月
26 日,东方财富证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为人民币 12 亿元,票面利率为 6.00%,债券期限为 5 年。

     5、收益权转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正在履行的重大收益权转让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认购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9.3.1    2019.12.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019.3.7    2020.4.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9.3.11    2020.3.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       10,148.50   2019.3.26    2019.7.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9.3.18   2020.3.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9.3.18   2020.3.17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9.3.25   2020.2.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0,000     2019.3.28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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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收益凭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正在履行的重大收益凭证产品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到期日          票面利率          金额

          吉祥 95 号          2019.6.14         3.90%           10,000

         吉祥 103 号          2019.6.18         3.70%           10,000

          吉祥 93 号          2019.6.19         4.10%           10,000

         吉祥 104 号          2019.7.19         4.15%           20,000

         吉祥 100 号          2019.8.27         3.90%           10,000

          吉祥 96 号          2019.9.6          4.00%           20,000

          吉祥 35 号          2019.9.18         5.70%           10,000

          吉祥 97 号         2019.10.17         4.00%           20,000

         吉祥 105 号         2019.12.12         4.10%           20,000

         吉祥 106 号          2020.1.16         4.20%           30,000

         吉祥 107 号          2020.2.11         4.20%           30,000

         吉祥 101 号          2020.3.3          3.70%            7,000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
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金
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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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报告期内有关的工商档案;

     2、发行人子公司股本变动的证明文件;

     3、发行人购置办公大楼的购房合同;

     4、发行人的相关公告文件;

     5、发行人出具的声明确认文件;


     6、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之查验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合并、分立、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增加注册
资本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合并、分
立、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产收购

     1、增资东方财富证券

     2016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对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发行人拟使用不超过 2,400 万元自有资金,及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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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对东方财富证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400,000 万元,其
中自有资金具体金额为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及相关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金额与
400,000 万元的差额。

     2016 年 5 月 17 日,东方财富证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东方财富拟对东方财富证券进行增资,
增资金额为 400,000 万元,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增资完成后,东方财富证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60,000 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整。

     2016 年 6 月 3 日,西藏证监局出具《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备案事项的回执》,对东方财富证券增加注册资本的备案事项无异
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东方财富证券 99.87%的股份,东财研究所持
有东方财富证券 0.13%的股份。

     2016 年 5 月 25 日,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购买办公楼

     2016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办公楼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2,000
万元(含相关税费)购买办公楼。

     同日,发行人与上海广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发
行人向上海广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宛平南路 86、88 号永丰国际广场金座整幢(地
上 26 层),用于商业、办公用途。该房屋建筑面积 24,340.68 平方米,每平方米

单价人民币 49,000 元,总价人民币 119,269.332 万元。同时,发行人向上海广万
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购买前述房屋的 160 个配套车位,总价人民币 7,910 万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前述房屋及配套车位的产权证
书,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之“(二)自有房产、
车位和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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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增资东方财富证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与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对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的议案》,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 45,940 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利息 14,060 万元
对东方财富证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 60,000 万元,东方财富证券增资完成后,
注册资本由 460,000 万元增至 520,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东方财富证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29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7]
第 4-0002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止,东方财富证券
已收到发行人新增股本人民币 600,000,000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东方财富证券 99.88%的股份,东财研究所持
有同信证券 0.12%的股份。

     2017 年 7 月 26 日,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016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发行人拟使用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中,发
行人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直接出资,持股比例为 70%;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天基金出资 3,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9%,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东财研究所出资

2,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1%,相关出资款将由发行人使用超募资金以增资的方
式划转至天天基金和东财研究所。

     2016 年 12 月 21 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徐汇
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复函》(沪金融办[2016]288 号),同意发行人作
为主要发起人在徐汇区发起设立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贷公司,拟注册地为上海市
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811 室,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业务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复函有效期为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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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6 月 21 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出具《关于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验收合格的批复》(沪金融办[2017]130 号),经验收,上
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本具备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凯,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811 室。

     2017 年 4 月 5 日,上海顺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顺会验字[2017]

第 0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上海徐汇东方财富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 亿
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7 年 7 月 19 日,上海徐汇东方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成立。

     5、司法拍卖取得房产

     2018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
于参与竞拍办公房产的议案》,发行人拟参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公拍网
(http://www.gpai.net)举办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1、2602、
2603、2605 室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最高竞拍出价不超过 1.10 亿元。

     2018 年 3 月 8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成交确认书》,确认发
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公拍网开展的“北京市朝
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1、2602、2603、2605 室房产”司法拍卖项目
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 10,305 万元。

     2018 年 4 月 2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6)
沪 01 执 1298 号之三),裁定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1、2602、
2603、2605 室房产的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前述房产的产权证书,具体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之“(二)自有房产、车位和在建
项目”。

     6、设立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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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发行人拟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16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发行人拟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东方财富证券,设立
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将以增资的方式划转至东方财富证券。

     2018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53 号),核准设立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830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止,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
收到东方财富证券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货
币形式出资。

     2018 年 10 月 26 日,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成立。

     7、增资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对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子公司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国际证
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港币,具体金额以

款项汇出当天汇率计算为准),公司将前述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划转至东方财富(香
港)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4 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沪发改外资[2018]222 号),对发行人增资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项
目予以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2 年。

     2019 年 5 月 20 日,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作出《书面决议》,同意通
过发行新股份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金额等值 2,000 万美元,资金将会用于增加全
资子公司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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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5 月 22 日,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出《书面决议》,同意通
过发行新股份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金额等值 2,000 万美元。

     2019 年 6 月 12 日,东方财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
资本变更手续;2019 年 6 月 13 日,东方财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
处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三)目前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动及收购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无进行重大资产转
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行为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发行人创立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发行人 2016 年以来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发行人 2016 年以来历次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公司章程》的制定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章程》2016 年以来的修改情况

     1、2016 年 4 月,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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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实施,
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2、2016 年 5 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发行人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及
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发行人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58,321,299 元。因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宜,以及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本次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6 年 8 月,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且完成了对
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相关工作,发行人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4、2017 年 1 月,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发行人董事会人数缩减为六名,
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5、2017 年 3 月,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公司 2016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实施,
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6、2017 年 6 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发行人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8,779,718 元。因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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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18 年 4 月,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实施,且
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经营范围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发行
人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8、2018 年 6 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发行人 201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发行人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8,145,165 元。因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
象行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9、2018 年 10 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5,168,265,162 元。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 年 3 月,发行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且《公司法》于 2018 年进行修订,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11、2019 年 5 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发行人 201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及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发行人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15,608,655 元。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本次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 2016 年以来的历次修改
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按照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起草并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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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组织结构图;

     2、发行人 2016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的组织机构设置情
况如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其机构设置合法,并
独立于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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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事规则的制定与修订均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2016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
召开股东大会 8 次,董事会会议 39 次,监事会会议 30 次,相关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发行人 2016 年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相关会
议文件;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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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终止日期

  1        其实                    董事长、总经理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2        史佳                          董事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3        陈凯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4        陆威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5        程磊                        副总经理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6        严杰                        独立董事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7        田玲                        独立董事                 女     2020 年 1 月 20 日
  8       鲍一青                      监事会主席                男     2020 年 1 月 20 日
  9       黄丽鸣                         监事                   女     2020 年 1 月 20 日
 10        蔡玮                     职工代表监事                女     2020 年 1 月 20 日

       2、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查询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等网站、巨潮资讯网等相关公告信息,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任免程序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董事近三年的任免及变动情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其实、陶涛、陆威、程磊、史佳、曹薇、江泊、颜学海、李增泉,其中江
泊、颜学海、李增泉为独立董事。

       (2)2016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史佳和曹薇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同意选

举朱玉辰、陈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
的议案》,鉴于李增泉辞职,同意选举严杰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016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陆威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
职位(辞任后,陆威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陈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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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7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其实、陶涛、
陈凯、陆威、严杰、田玲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严杰、田玲为独立董事。

     (5)2017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其实为董事长,
陶涛、陈凯为副董事长。

     (6)2019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陶涛因身体原因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史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
不属于重大变化。

     2、发行人监事近三年的任免及变动情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分别为鲍一青、叶露、蔡玮。

     (2)2017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工会一届四次职工(代表)会议,选
举蔡玮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2017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鲍一青、叶露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蔡玮一起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4)2018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鉴于叶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职工
代表监事职务,同意选举黄丽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监事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
不属于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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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任免及变动情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初,发行人的总经理为陶涛,副总经理为陆
威、程磊、史佳,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为陆威。

     (2)2016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史佳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同意聘请陈凯为公司副总经理。

     (3)2017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陶涛为公司总经理,陆威为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凯、程磊为公司副总经理。

     (4)2019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鉴于陶涛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聘任其实为公司总经理。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
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6 名,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为严杰、田玲,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发行人董事总人数的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根据上述独立董事作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均具有担
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中设定了有关独
立董事职权范围的条款,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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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3、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的银行凭证及相关政府批准文件;

     4、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5、发行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税种、税率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中国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按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3%、5%、6%、
   增值税(注)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0%、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消费税计缴             5%、7%

    注:发行人及子公司 2016 年增值税税率为 3%、6%、11%,营业税为 5%;2017 年增值

税税率为 3%、5%、6%、11%、17%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税种、税率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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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金额较为重大的
财政补贴相关批复、入帐凭证等资料,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该等政府补贴符
合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三)合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
关税务主管部门网站等,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及受到税务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主营业务为证券业
务、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等,其业
务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环境保护的问题。

     (二)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活动不涉
及国内外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
护、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
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2、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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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3 亿元(含 7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的营运资金,支持其各业务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
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东方财富证券的资本金,以扩展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
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加快发展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业务,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缩小与一流
经纪类券商的差距;

       2、扩大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增加投资范围,丰富公司收入来源;

       3、对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创新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创新
资本”)进行增资,加快另类投资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拟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信用交易业务,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不超过 65 亿元
  2                        证券投资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3                增资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创新资本          不超过 3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73 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向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投资于其主营业务,不存在跨
行业投资,不违反《暂行办法》对募集资金用途的禁止性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已履行了相关内部批准程序,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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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东方财富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4861 号《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紧紧围绕实现一站式互联
网金融服务的整体战略目标,基于流量、数据、场景、牌照四大要素的互联网金
融服务生态圈的构建和完善,积极推进以人为中心,通过 PC 和移动端的网站、
个人及机构数据终端产品等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互
联网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在线经纪业务、在线基金销售、股票研究工具、资讯及
互动交流等。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暂行办法》、《编报规则》、《执
业办法》、《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下列材料进行查验:

     1、发行人出具的相关书面确认文件;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的相关书
面确认文件;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




     本所律师经查验上述文件后确认: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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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本所律师合理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存在如下 2 笔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标的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诉讼、仲裁:

     (1)“12 蓝博 01”、“12 蓝博 02”债券仲裁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液压流体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精密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发行人,
分别于 2013 年 2 月、2013 年 4 月在深交所备案发行了“12 蓝博 01”私募债券、“12

蓝博 02”私募债,并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承销。上述债券存续期为 3 年
(附第 2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吕青堂、安徽蓝博
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债券发行后,同信证券分别购买了金额为 2,400 万元的“12 蓝博 01”私
募债券和金额为 4,500 万元的“12 蓝博 02”私募债。因三家联合发起人及担保人
存在违法、违约情形以及无法按期履行上述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同信证券向华南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华南国仲深裁[2016]D208 号《裁决书》,第一被申请人安徽蓝

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液压流体机
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精密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三家被申请人”)应向东方财富证券支付“12 蓝博 01”私募债券和“12
蓝博 02”私募债本金合计人民币 69,000,000.00 元,利息合计人民币 6,762,000.00
元,“12 蓝博 01”私募债券违约金人民币 1,093,608.00 元,“12 蓝博 02”私募债违
约金人民币 617,625.00 元。因三家被申请人一直未按前述裁决书履行还款义务,
东方财富证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
行案号为(2016)皖 04 执 527 号)。2017 年 2 月 14 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6)皖 04 执 527 号),裁定继续冻结安徽蓝
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霍邱支行账户的存款及安徽蓝
博旺机械集团液压流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霍邱支行账户的存款
及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精密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霍邱支行账户
的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执行程序被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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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东方财富证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017 年 7 月 6 日,宇通集团根据其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作出的关于同信证
券“12 蓝博 01”、“12 蓝博 02”相关仲裁事项承诺,向东方财富证券支付补偿款
21,277,026.00 元及相关仲裁费用 638,295.50 元。

     (2)“13 天威 PPN001”债务仲裁

     同信证券于 2013 年 3 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9,702,000.00 元购买保定天威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集团”)发行的面值为 6,000 万元的 2013 年度第一

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13 天威 PPN001”),“13 天威 PPN001”
存续期间,因天威集团财务状况出现严重恶化,偿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3
天威 PPN001”持有人会议于 2015 年 5 月通过决议,宣布该债项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提前到期。因天威集团未能偿还其到期债务,各持有人共同向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于 2015 年 8 月获得受理。

     2016 年 1 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天威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
因此上述仲裁程序中止。东方财富证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
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出具《撤案决定》
([201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60 号),同意撤销上述仲裁。同时东方财富证券

参照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持有人已经生效的裁决结果向天威集团破产管理人
申报债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天威集团破产重整尚未完成。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经本所律师合理
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被行政机关处以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行
政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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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0 月 12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方财富证券温州车站大道
证券营业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字[2016]117 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营业部发布的理财广告
中无风险提示的行为作出处罚:一、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 2,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
营业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功能介绍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行为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停
止发布广告;二、处以罚款 50,0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
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
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

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
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
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
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七)违反本
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鉴于东方财富证券该营业部因违反前述规定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未达到前述规定

的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经本所律师合理核查,并经其实先生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其实先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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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发行人拟募集说明书法律文件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说明书》的讨论,审阅了发行人
《募集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确认发行人《募集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
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外,发行人已符合
《证券法》、《暂行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
条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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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的签署页)


     本律师工作报告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律师                        经办律师:方祥勇   律师




                                                               雷丹丹   律师




                                           4-2-1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一:东方财富证券及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证券期货经营许可证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                                 2019.4.22    91110108MA00CQNP4M
               司北京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2                                 2017.8.28     91110102737696380B
       司北京陶然亭路证券营业部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                                  2016.6.6    91110105MA005FEG5H
         司北京建国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                                 2017.6.12    91110108MA00F1Q239
       司北京海淀大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5                                 2018.9.20    91110106MA00HCD3XE
         司北京航丰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6                                 2017.10.17   91110101MA0180NF02
           司北京朝内大街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                                 2019.4.12    91110105MA019LJL78
       司北京望京北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                                 2018.7.19    91110105MA01B5PD7G
         司北京三元桥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                                 2018.4.24    91110102MA01B3P21Q
       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                                2016.5.24     91131002576750680F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廊坊光明西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                                 2017.8.4     91130100050962654X
     司石家庄槐安东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2                                2018.1.23    91130203MA09KUFR22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3                                2016.5.27    91120101MA06X65781
         司天津南京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4-2-1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4                                2018.1.24     911401000809789728
         司太原晋阳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5   司呼和浩特石羊桥路证券营业   2018.12.7    91150104MA0Q2X7738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16                                2018.2.28     91220102310074857T
       司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                                                       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7                                 2018.1.9    91210103MA0P4Q619F
       司沈阳青年大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8                                2017.2.21    91210202MA0TTEY576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9                                2017.5.17    91210302MA0U46YD5U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鞍山南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0                                2018.5.11    91230103MA19EPWG63
       司哈尔滨红军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1                                 2019.4.8    91210100MA0XMDD720
               司东北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2                                2018.7.13    91230602MA1B6AH4X4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大庆热源街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3                                2018.7.13    91220201MA15AET U6W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吉林江湾路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4                                 2017.8.4     91350100073240283K
             司福建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5                                2017.10.17    91350503079757160Y
       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4-2-1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6                                 2016.6.6    91350203MA347KFL6X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厦门莲岳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7                                2017.8.29    91350302MA2YHDLX30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莆田荔城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
28                                2018.11.12   91350203MA2YLT742P
         司厦门后滨路证券营业部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9                                2018.1.15    91350100MA31DP9MX7
         司福州工业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0                                2018.4.24    91350603MA31K91L5W
       司漳州新浦东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31                                2018.7.13    91350582MA31U2264L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晋江长兴路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32                                2018.7.13    91350583MA31U1E33R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南安江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3                                2018.4.25    91360125MA36070E16
     司南昌红谷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4   司泉州惠安县南阳路证券营业   2018.12.10   91350521MA328WTE45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35                                2019.5.31     914101000522758071
             司河南分公司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36                                2017.8.29    91410100MA44AQ5K9L
       司郑州未来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37                                2017.10.17   91410307MA44F5NQ2H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洛阳长兴街证券营业部




                                                                    4-2-1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38                                2017.10.17   91410200MA44F6CA4D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开封黄河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39                                2017.10.17   91411000MA44F7YC3U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许昌许都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40                                2018.1.15    91411500MA44PX1G1U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信阳东方红大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1                                2017.10.18    914201030819659034
               司湖北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2                                2017.10.17   91420103MA4KWNH59D
       司武汉建设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43                                2018.7.13    91420100MA4L00W4X8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武汉雄楚大道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4                                2018.4.24    91429004MA493DJW71
       司仙桃仙桃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与证券交易、证
45                                2018.4.13    91430105MA4LPQFG7J
       司长沙福元西路证券营业部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46                                2018.7.13    91430200MA4PN6NF87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株洲珠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7                                2019.1.23    91320102MA1MKJ AM3E
               司江苏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8                                 2019.4.1    91320106MA1W99XD8Y
         司南京北圩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49                                2017.11.16   91320281MA1P3U4M5F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50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7.9.4    91320600MA1MDED6X2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4-2-1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司南通桃园路证券营业部                                                       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1                                2017.10.17   91320311MA1R94NW1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2                                2019.4.22    91321002MA1UTFAP3P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扬州信息大道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3                                2018.9.19    91321003MA1P22796X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扬州京华城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4                                2018.10.15   91320583MA1P3CMD7X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昆山前进西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55                                2018.7.16    91320105MA1URABR1H
       司南京兴隆大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6                                2019.2.15    91320400MA1MYG091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常州勤业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57                                 2016.6.6    91320200MA1MJ5BE06
       司无锡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58                                2016.5.9     91320594MA1M9K4595
       司苏州时代广场证券营业部                                                        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59                                2017.9.22     913209130940516331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司盐城迎宾南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
60                                2018.2.24     913701000534269025
               司山东分公司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61                                2016.5.10     91370500493042136R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
         司东营东三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62                                 2017.9.5    91370100MA3FF6K28C
       司济南文化西路证券营业部                                                       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63                                2018.1.15    91370800MA3MHXB80M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济宁吴泰闸路证券营业部




                                                                     4-2-1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64                                2017.9.22   91371312558941344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司临沂上海路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65                                 2017.8.4   9137021239554399XN
         司青岛同兴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66                                 2018.4.24 91370202MA3MWQF70A
       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67                                2018.12.10 91371002MA3NKRWT7K
         司威海统一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68                                2018.12.20   91370700564098840P
         司潍坊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69                                 2017.9.1   91370602MA3D64A602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司烟台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
70                                2016.8.24    913703060509457660
       司淄博新村西路证券营业部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1                                2018.12.10 91370901MA3NKWBH99
     司泰安擂鼓石大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2                                 2018.3.26   91310000695835687H
               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以上业务均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3                                 2018.8.6    9131011583292322XR
         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4                                2017.12.20 91310106MA1FY8GR2L
         司上海海宁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5                                 2018.4.24  91310117MA1J2R8T9M
       司上海乐都西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6   司上海浦东新区灵山路证券营   2018.12.7   91310115MA1K48DR4U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业部




                                                                   4-2-1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7                                 2017.6.6    91310115MA1H8Y4Q90
       司上海唐安路证券营业部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8   司上海徐汇宛平南路证券营业   2017.12.26   91310106MA1FY58H16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79   司上海长宁区古羊路证券营业   2018.7.13    91310105MA1FWBU59U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0   司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证券营业   2018.12.7    91310105MA1FWD9P47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1   司上海陆家嘴浦东南路证券营   2018.1.15    91310115MA1K40308U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2   司上海静安区万航渡路证券营   2018.7.13    91310106MA1FYCQKXC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业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83                                2018.7.13    91340111MA2RT YPR6C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合肥包河大道证券营业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4                                2017.10.13    91340100051473529E
       司合肥潜山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5                                2018.12.7    91340500MA2T8HXY5G
     司马鞍山湖东北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86                                2017.10.12   91440300MA5EDXFD1G
             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8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8.12.13 91441900MA51WWY64E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2-1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司东莞东城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88                               2017.11.20   91441900MA4W731G7M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东莞长泰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89                                2018.2.2    91440605MA4W759H1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佛山桂澜北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0                               2016.6.29    91440101MA59AQT71L
        司广州兴民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1                               2019.3.18    91460100MA5RCMK466
      司海口滨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92                               2017.2.22    91441302MA4W6CDT9H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惠州云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93                               2017.10.24   91440703MA4WL92R66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江门东华二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94                               2017.8.29    91441402MA4X1RTWXA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梅州新中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5                               2017.12.12   91450103MA5L5Y443W
      司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96                                2017.6.6    91440500MA4WKWLX33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7                                2018.7.5    91440300MA5EPHNC6D
      司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8                               2018.1.15    91440300MA5EXG192X
        司深圳海秀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99                               2018.10.30   91440300MA5EJ4DP0E
        司深圳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00                              2018.4.24    91440300MA5F26UN6L
      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4-2-1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101                                2017.5.26     9144030069398956XA
          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2                                2018.4.20    91442000MA4W6CBT6W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中山中山五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3                                2017.10.16 91440400MA4W6AWT4L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珠海九洲大道中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04                                2017.3.28    91540000MA6T2AT A9J
                司西藏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05                                2018.3.13     9154000068682365XA
      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06                                2017.12.1     91540195321405439Y
      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7                                2018.7.24     91540091321405885F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8                                2018.12.28    91540091321405893A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09                                2018.8.24     9154220058575902X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0                                2017.6.12    91520103MA6E369Q32
      司贵阳中华北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1                                 2016.6.6    91530102MA6K5YU231
        司昆明南屏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2                                 2016.6.6     91540000710916072Y
      司拉萨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11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7.10.16   91540000MA6T2CUD5D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2-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司拉萨北京中路第二证券营业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4                                2017.11.3    91540000MA6T2CU5XF
        司拉萨江苏东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5                                 2016.6.6      915403000646723756
          司昌都聚盛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6   司成都二环路西一段证券营业   2018.4.24     91510105MA6CCJ7432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17                                2018.8.27      915117035510154607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司达州鸿雁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8                                2018.10.26   91540000MA6T2CTTXF
          司拉萨八一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19   司拉萨东城区江苏大道证券营   2018.8.24    91540000MA6T2CTY0R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20                                 2017.7.7     91540400686822876X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林芝广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21                                2019.1.16    91510703MA63TEY9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绵阳临园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22                                2018.8.24    91540200MA6T2BYP6Y
        司日喀则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123                                2017.6.28     91510100725386019Y
          司成都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24                                2016.5.30    91500103MA5U3XGD87
          司重庆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125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8.7.13    91610131MA6UYM0HXB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2-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司西北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
126                                2018.7.16    91610131MA6TY2HQ60
          司西安科技路证券营业部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27                                2018.12.10   91640100MA770DN326
      司银川尹家渠北街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28                                2017.1.11    91330200MA282Y490T
                司浙江分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29                                 2017.6.6    91330282MA29134Y6K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慈溪三北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30                                 2017.6.6    91330783MA29LNE21L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与
131                                 2018.9.7     913300007696450865
          司杭州城星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32                                2018.8.27    91330103MA28T B7HXL
          司杭州和汇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33                                2018.1.23    91330411MA28BBEG8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嘉兴洪兴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34                                2017.11.3    91330701MA28PDML1R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金华八一南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35   司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证券营   2018.4.20    91330201MA2AEMFR2F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36   司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泰街证券    2018.3.5    91330201MA2AGFEW9N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营业部
13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7.8.29    91330203MA293LLQ9E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2-1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司宁波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38                                2018.4.28     91330803564447238R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衢州振兴东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39                                2019.5.27    91330600MA2882W948
      司绍兴迪荡湖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0                                2018.7.13    91330621MA2BF09J5M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绍兴柯桥群贤路证券营业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1                                2017.9.19    91331001MA28HHGX96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台州鑫泰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42                                2018.12.7    91331081MA2APWCG05
        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3                                2016.5.25     91330300096314708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温州车站大道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4                                2018.11.22   91330782MA28QRJ B4H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义乌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45                                2018.4.24    91330784MA2DBCF780
          司永康金胜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业务。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46                                2019.3.28    91330281MA2CKRNK4U
        司余姚南河沿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7                                2017.10.17   91330900MA28KXNY1A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舟山千岛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148                                2017.5.12    91330681MA29BEH72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咨询;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司诸暨红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北
149                                2018.10.19    91110108MA019JC058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京分公司




                                                                     4-2-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颁发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号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大
150                                2018.6.28     912102043967080201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连分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河
151                                2018.6.20    91410100MA449PR07D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南分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拉
152                                2018.10.30    91540000585798491J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萨营业部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上
153                                 2018.8.6    91310115MA1H9UN28E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海分公司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期
154                                2018.7.12     913100003327851663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货大厦营业部

注: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振中路证券营业部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成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南路证券营业部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成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证券营业部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成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天水北路
证券营业部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成立,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证券营业部已经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2-1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资质表
  序
                  机构名称               业务许可文件名称               文号/登记号            许可内容            核准日期      许可机关
  号
                                   关于核准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
                                                                         证监许可
  1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核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2008.5.23    中国证监会
                                                                       [2008]742 号
                                                 的批复
        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核准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
                                                                                       核准增加与证券交易、证券
                                   公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证监许可
  2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    2009.8.19    中国证监会
                                   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和证券自营业        [2009]805 号
                                                                                           务和证券自营业务
                                             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三门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中汇交公告     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全国银行间同
  3                                公司等 6 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                                                   2010.4.12
                                                                        [2010]20 号          心债券交易资格                       业拆借中心
                                         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关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证监许可
  4                                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                        核准增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010.11.2    中国证监会
                                                                       [2010]1534 号
                                                     复
                                   关于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总部复      批准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拆                 中国人民银行
  5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                                                    2010.12.8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53 号      入、拆出限额 3.1 亿元                    上海总部
                                                   批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中市协会      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中国银行间市
  6                                                                                                                 2011.5.6
                                               资格通知书               [2011]89 号            协会会员                         场交易商协会
                                   关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藏证监发      核准增加证券承销业务、证
  7                                公司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资产管理                                                  2012.5.22    西藏证监局
                                                                        [2012]52 号          券资产管理业务
                                           业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确认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确认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上证会字                                               上海证券交易
  8                                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                        限,试点期间业务规模 6 千   2012.11.28
                                                                       [2012]233 号                                                   所
                                                   通知                                          万元




                                                                    4-2-1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业务许可文件名称             文号/登记号            许可内容            核准日期      许可机关
 号
                            关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藏证监发
 9                          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                       核准增加金融产品业务       2013.1.22    西藏证监局
                                                               [2013]05 号
                                            复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     深证会[2013]21   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10                                                                                                        2013.2.2      深交所
                                        通的通知                   号                     限
                            关于确认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确认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上证会字                                               上海证券交易
 11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                      易权限,初期业务规模 10      2013.7.4
                                                              [2013]100 号                                                   所
                                        限的通知                                        亿元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     深证会[2013]63   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12                                                                                                       2013.7.15      深交所
                                        通的通知                   号                     限
                            关于做好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
 13                                                                  --       核准开展利率互换业务资格     2013.8.3    西藏证监局
                                        务的通知
                            关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证监许可
 14                                                                            核准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2013.12.12   中国证监会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3]1572 号
                            关于核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          证监许可
 15                                                                              核准保荐机构资格         2014.2.11    中国证监会
                                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         [2014]195 号
                            关于批准成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会        中期协函字    批准成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会                 中国期货业协
 16                                                                                                       2014.3.10
                                          员的函               [2014]144 号     员(介绍经纪商会员)                         会
                            关于对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藏证监函(2014) 同意经营外币有价证券经纪
 17                         司经营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无                                                  2014.4.11    西藏监管局
                                                                  34 号                业务
                                        异议的函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西藏
                                                                             同意变更名称为股份有限公
                 同信证券   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    银总部函(2014)                                           中国人民银行
 18                                                                          司;核定同业拆借最高拆进、   2014.5.12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变更名称及限          26 号                                                  上海总部
                                                                                 拆出金额为 6 亿元
                                      额调整的批复
                            关于港股通现场检查及技术测试        上证会函                                               上海证券交易
 19                                                                           港股通业务通过现场检查      2014.9.30
                                        结果的函              [2014]427 号                                                   所



                                                           4-2-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业务许可文件名称             文号/登记号              许可内容            核准日期      许可机关
 号
                                                                              同意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20                                    无异议函                       -                                      2014.12.10   西藏证监局
                                                                              间介绍业务(期货 IB 业务)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    中证协函〔2015〕 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                    中国证券业协
 21                                                                                                           2015.3.3
                                         点的函                  115 号                   点                                    会
                                                                                                                          中国证券登记
                             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      中国结算函字
 22                                                                                核准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2015.5.26    结算有限责任
                                         的复函                [2015]144 号
                                                                                                                              公司
                             关于同意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
                                                                                 同意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全国中小企业
                             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股转系统公告
 23                                                                              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    2015.6.25    股份转让系统
                             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公     (2015)54 号
                                                                                           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告
                             关于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函(2015)     核准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                 上海证券交易
 24                          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                                                    2015.8.11
                                                                  1370 号                    格                                 所
                                     易参与人的通知
                                                                汇资字第                                                  国家外汇管理
 25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2014.5.6
                                                               SC201113 号                                                      局
                                                                                 同意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                 全国中小企业
                                                                股转系统函
 26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荐业务、经济业务和做市业    2016.5.26    股份转让系统
                                                               [2016]4084 号
                                                                                             务                           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金函(2016)                                             中国证券金融
 27                          关于申请开通转融通业务的复函                           同意开展转融通业务       2016.12.26
                                                                 244 号                                                   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   关于同意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开展
                                                             深证函〔2017〕123   同意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8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                                                    2017.3.21      深交所
                                                                     号              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试点的函
                             关于确认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
                                                             上证函〔2018〕806   确认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                 上海证券交易
 29                          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                                                     2018.8.3
                                                                     号          易权限,业务规模为 5 亿元                      所
                                     易权限的通知




                                                            4-2-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机构名称               业务许可文件名称             文号/登记号           许可内容           核准日期     许可机关
 号
                                  关于在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票据
                                                                      藏证监函     同意公司开展票据资管业务
 30                               资管业务及开通会员资格无异议                                                2018.8.23   西藏证监局
                                                                    [2018]278 号         及开通会员资格
                                              的函
       西藏东方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中国证券投资
 3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GC1900031592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2015.5.8
                 公司                                                                                                       基金业协会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中国证券投资
 3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P106985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2019.6.11
                 公司                                                                                                       基金业协会

注:上述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东方财富证券前身。




                                                                 4-2-1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

 序                                                                                                        面积(平方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号                              终止日期
 号                                                                                                            米)
 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97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4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4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8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0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6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0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7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61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8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1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9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7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商业:
 10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9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043.12.29
 1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1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办公:
                  发行人                                                                                     34,894
 1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7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053.12.29
 1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7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住宅: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073.12.29
 1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3 号
 1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28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16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29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17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6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18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8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19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9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0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5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6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2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4-2-1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面积(平方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号                              终止日期
号                                                                                                              米)
2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2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9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6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26                                  沪房地松字(2011)第 031242 号        松江区中山街道 33 街坊 64/2 丘      47,485      2053.6.2
                                                                                                                           商业:
                                                                                                                         2043.12.29
                                                                                                                           办公:
27                                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 003049 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126 街坊 1/1 丘     34,894
                                                                                                                         2053.12.29
                                                                                                                           住宅:
                                                                                                                         2073.12.29
                                                                                                                           商业:
                                                                                                                          2051.2.28
28    上海东方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沪房地嘉字(2011)第 025395 号          嘉定工业区 158 街坊 3/1 丘        36,515
                                                                                                                           办公:
                                                                                                                          2061.2.28
29    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0897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49,794
30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371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31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435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32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437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2054.6.21
               同信证券                                                                                       49,794
33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510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34                                  沪房地闸字(2013)第 018807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35                                  沪房地闸字(2013)第 018855 号       闸北区大宁路街道 324 街坊 33 丘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
36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2 号
                                                                             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
37           东方财富证券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1 号                                        73,213     2052.6.30
                                                                             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
38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0 号
                                                                             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4-2-1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面积(平方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号                              终止日期
号                                                                                                         米)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
39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3 号
                                                                        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
40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383 号
                                                                        1-3 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89 街坊 8
41                           沪(2019)浦字不动产权第 044767 号
                                                                                    丘
                                                                                                         12,800     2042.12.14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89 街坊 8
42                           沪(2019)浦字不动产权第 044769 号
                                                                                    丘




                                                         4-2-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

 序                                                                                              建筑面积(平方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地
 号                                                                                                    米)
 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97 号       宛平南路 86 号 1、2 层       1,410.27
 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4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301         1,150.05
 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4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5 层        1,291.57
 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8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6 层         928.49
 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0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7 层
 6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0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8 层
 7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61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9 层
 8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1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0 层
 9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7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1 层
 10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9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2 层
 1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1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5 层
 1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7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6 层
                  发行人                                                                             928.53
 1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7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7 层
 1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3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8 层
 1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28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19 层
 16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29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0 层
 17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6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1 层
 18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8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2 层
 19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9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3 层
 20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5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5 层
 21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6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6 层       931.44
 22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52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7 层       931.44
 23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32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8 层       946.98
 24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49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29 层       946.98



                                                              4-2-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5                                  沪房地徐字(2016)第 019176 号                      宛平南路 88 号 30 层                946.98
26                                  沪房地松字(2011)第 031242 号                  松江区民强路 1525 号 10 幢             3,185.14
27                                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 003049 号                宛平南路 58 弄 3 号 1102 室             380.65
28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48697 号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3         398.24
29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48701 号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5         453.53
30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48706 号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1         342.23
31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48708 号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 10 号 22 层 2602         160.83
32    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0897 号                    永和路 118 弄 24 号全幢              1,558.98
33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371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404 室              328.7
34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435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402 室             328.42
35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437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401 室             328.42
               同信证券
36                                  沪房地闸字(2010)第 018510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403 室              328.7
37                                  沪房地闸字(2013)第 018807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501 室             328.42
38                                  沪房地闸字(2013)第 018855 号                  永和路 118 弄 42 号 1502 室             328.42
39                                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 0016859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2 号楼 13 层 1506    698.18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
40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2 号                                                     394.11
                                                                                  梧大厦以东 10 栋 1 单元 1 层 1 号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
41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1 号                                                     638.94
                                                                                  梧大厦以东 10 栋 1 单元 2 层 1 号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
42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3 号                                                     638.94
             东方财富证券                                                         梧大厦以东 10 栋 1 单元 3 层 1 号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
43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530 号                                                     638.94
                                                                                  梧大厦以东 10 栋 1 单元 4 层 1 号
                                                                          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 路以北、1-3 路以南、柳
44                               藏(2018)拉萨市不动产权第 0010383 号                                                     461.27
                                                                                  梧大厦以东 10 栋 1 单元 5 层 1 号
45                                沪(2019)浦字不动产权第 044769 号                    东方路 800 号 37 层                1,126.01
46                                沪(2019)浦字不动产权第 044767 号                    东方路 800 号 38 层                 951.22




                                                                4-2-1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主要房产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权属证明
  号
                           上海东湖   上海市东湖路 7 号上海东湖宾馆 7                                              沪房地市字(2013)第 000019
  1           发行人                                                              600        2017.10.1-2020.3.31
                             宾馆               号楼一层                                                                       号
                           上海巨航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园区物                                              沪房地徐字(2010)第 000404
  2           发行人       投资管理                                             4,634.96     2019.1.1-2021.12.31
                                              业内 2 幢整栋                                                                    号
                           有限公司
                           江苏信息
                           服务产业
                                                                                                                   扬房权证广字第 2012016520
  3           发行人       基地(扬    产业基地一期 8 号楼 2 层、3 层           4,093.92     2015.8.1-2020.7.31
                                                                                                                               号
                           州)投资
                           服务中心
                           上海聚鑫
                                      上海市徐汇区平福路 188 号漕河泾                                              沪房地徐字(2013)第 002030
  4          天天基金      置业有限                                              3,000       2015.6.15-2021.6.14
                                          聚鑫园区内 1 幢第六层                                                                号
                             公司
                           上海聚鑫
                                      上海市徐汇区平福路 188 号漕河泾                                              沪房地徐字(2013)第 002030
  5          天天基金      置业有限                                              3,000       2015.4.1-2021.3.31
                                          聚鑫园区内 1 幢第四层                                                                号
                           公司
                           零点信息
        扬州东方财富金融   产业投资                                                                                扬房权证广字第 2012016520
  6                                       产业基地一期 8 号楼 1 层              2,006.4      2016.10.1-2020.7.31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                                                                                            号
                             公司
                           南京宁南                                                                                宁房权证雨初字第 410304、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安德门大
        南京东方财富金融   房地产开                                                                                410305、410306、410307、
  7                                   街 57 号楚翘城 7 幢 12 层 1201-1210       2,120.15     2016.11.4-2021.11.3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                                                                                410308、410309、410310、
                                                      室
                               司                                                                                  410311、410312、410313 号
  8     北京京东财信息科   北京东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 号院 3 号楼           561.8       2018.3.1-2020.2.29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731002 号



                                                                      4-2-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权属证明
 号
           技有限公司     梅地亚置           901-902、912 室
                          业有限公
                                司
                          深圳市前
       深圳东财金融数据   海一本资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中洲大厦 19 楼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9                                                                            607.58       2017.3.21-2020.4.30
         服务有限公司     产管理有               05 号                                                                    0010525 号
                            限公司
                          山东甲申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13 号海辰
 10                       投资有限                                            524.08        2017.5.1-2020.4.30     济房权证历字第 188304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大厦 B 座 101、201 室
                              公司
                          浙江升和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街道安波路 30                                                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11                       资产管理   号、建宁街 8 号 33-2(部分)、33-3       502.33       2016.10.1-2021.9.30    动产权第 0011256、001125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整间)                                                                     号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上海东湖   上海市东湖路 7 号上海东湖宾馆 7                                              沪房地市字(2013)第 000019
 12                                                                            1,343       2017.10.1-2020.3.31
         股份有限公司         宾馆       号楼二、三层、别墅 A 幢                                                              号
                          沈阳英特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纳房产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61 号财富中
 13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                                                       572.22       2017.12.1-2022.11.30   建字第 210100201000159 号
                          发有限公           心 A 座 23 层
             分公司
                                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武汉市武昌区联发九都国际第 7 栋
 14    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黄莉                                               365.5       2017.7.15-2022.7.15                 -
                                             20 层 2、3、4 号
             分公司
                          山东天齐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置业集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                                              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
 15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550         2017.9.1-2020.8.31
                          股份有限           4 号楼 6 层 603 室                                                           0096998 号
             分公司
                            公司
 16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淄博张店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79           1,211.65     2018.8.1-2019.12.31     建字第 370310-2013-102 号



                                                                    4-2-1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权属证明
 号
       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鑫马房地   号张店区大学生创业园 E 座 5 层 1、
       新村西路证券营业   产开发有               2 号房
               部           限公司
                          东营市广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厦建设监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 111 号                                              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 003995
 17    股份有限公司东营                                                       507.82       2017.2.20-2020.2.19
                          理有限责       都市中心 C 座二层 205                                                                号
       东三路证券营业部
                            任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山东联建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上海东路南                                                 临兰国用(2012)第 0168 号、
 18    股份有限公司临沂   置地有限                                            559.67        2017.9.1-2027.8.31
                                               侧府东大厦                                                         (临)房预售证第 2014114 号
       双桥街证券营业部   责任公司
                          杭州东杭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
                          房地产开   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 59 号东杭大
 19    有限公司杭州天目                                                       626.3         2014.9.1-2019.8.31    杭房权证江字第 10287399 号
                          发有限公         厦第 8 层东南方向
         山路证券营业部
                                司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   衢州市规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 26
 20    有限公司衢州振兴   划局衢江                                             770         2015.11.1-2020.10.31               -
                                                   号
         东路证券营业部       分局
                          西安迈科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2 号
 21                       商业中心                                            398.52        2018.5.1-2021.4.30         高新建 2014-046
         股份有限公司                    迈科商业中心 29 层 2 单元
                          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股份
                          姜大树、   盐城市亭湖区钱江方洲小区北区                                                 盐房权证市区字第 0073964、
 22    有限公司盐城迎宾                                                        300         2017.3.30-2022.3.30
                            侍汉霞           13B 幢 102 室                                                                0073965 号
         南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前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海一本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23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316          2017.9.1-2020.4.30
                          产管理有             大厦 1904                                                                  0007837 号
             分公司
                            限公司




                                                                   4-2-1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权属证明
 号
                          江胜房地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产开发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中路 6003 号荣                                              深规建许字 HQ-2007-00124
 24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03.69       2019.6.1-2024.5.31
                          (深圳)   超商务中心 A 座 16 楼 03、05 单元                                                      号
       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东煌(福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建)房地   福州市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第 8
 25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449.49       2017.2.1-2022.1.31    榕房权证 R 字第 0863575 号
                          产开放有           层西南面写字楼
             分公司
                            限公司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   北京共友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
 26    有限公司北京陶然   投资有限                                            744         2016.5.1-2020.12.31                -
                                       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2 层 202 号
         亭路证券营业部       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安徽新华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320 号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27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房地产有   新华国际广场 A 座 1102、1103、          426.93       2014.9.20-2019.9.19
                                                                                                                       8110118642 号
       潜山路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               1104 室
                          上海城投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11                                           沪房地浦字(2015)第 010613
 28                       (集团)                                           300.87       2017.2.13-2022.2.28
         股份有限公司                          楼 D 单元                                                                    号
                          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陈岚、叶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2647185、
 29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志平、叶                                           448.92       2017.3.1-2020.2.29
                                         216 号 1 栋 32 层 4、5 号                                                      2647321 号
       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丽娟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农业银
 30    股份有限公司达州   肖光珍                                              400         2017.7.1-2022.5.31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 017148 号
                                             行综合楼二楼
       鸿雁街证券营业部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中国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拉萨   银行股份   拉萨市北京中路 32 号建行北京中
 31                                                                          593.52       2019.1.1-2019.12.31      房权证字第 009076 号
       北京中路证券营业   有限公司         路支行营业部二楼
               部         西藏自治




                                                                   4-2-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权属证明
 号
                            区分行
                          上海久联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沪房地浦字(2010)第 069015
 32                       集团有限                                         1,310.5      2019.1.1-2019.12.31
           有限公司                        东方大厦 12 楼北座                                                             号
                              公司
                          通联支付
       同信久恒期货有限   网络服务   浦东新区锦绣东路 4819 号办公楼                                           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
 33                                                                         453         2018.2.1-2021.1.31
           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         205、206、214 室                                                           074050 号
                              公司
                          上海上期
       上海东方财富期货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300 号上海                                          沪房地浦字(2003)第 071429
 34                       服务有限                                         500.55       2018.9.1-2019.12.31
           有限公司                        期货大厦 21 层 01 室                                                           号
                              公司




                                                                 4-2-128